1、重庆准生证丢失的(宝宝暂未出生),按照重庆准生证办理流程办理即可。
2、重庆准生证在孕妇生产后不能够再补办,计生办可开具孩子的出生证明(通常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罚款)。
出生证明:该证明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父母完成落户后,携带新的户口本来医院补开出生证明就可以。
1、填写申请表及表中双方都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声明;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女方1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4、结婚证原件(属再婚的还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复印件一份;
5、流动人口还需提供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复印件需用A4纸,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办理时限:证件齐全可当场办结。
有效期:1年
办理费用:免费
1、与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育龄夫妻可以到女方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2、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3、女方在男方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可以到男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