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本市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生育保险覆盖以上单位的所有职工,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职工申请材料(提供给公司经办人即可)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职工花名册》等证件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申报
用人单位持上年度工资月(年)报表、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进行缴费核定;制定征缴计划,提交地税部门;打印《缴费通知单》给用人单位。
(三)缴费
用人单位每月10日前持《缴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开票缴费。
办理地点: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医保中心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B栋8楼 88622981
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 58107979
黔江区医疗保险局 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866号 79245029
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 72227710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应及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