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律师资格证明或法律职业资格
3、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法制工作科申请
2、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的出具同意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注: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3、律师科审查并上传申请材料(需3天)
4、律师科科长复查并报主管局长(需3天)
5、主管局长审核签字(需2日)
6、出具初审意见书
7、报省厅批准,省厅批准则颁发行许可文书
材料无误的30日内办结
重庆司法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电话:67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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