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失导游证补办
2、损坏导游证补办
遗失导游证补办
(一)本人补发导游证申请书。
(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需注明“遗失补发”)。
(三)山西日报或中国旅游报上刊登导游证遗失声明(包括编号、姓名、卡号),声明之日起一个月后办理补发手续。
(四)两寸红底近照一张。
损坏导游证补办
(一)已损坏的原导游证IC卡。
(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需注明“损坏补发”)。
(三)两寸红底近照一张。
1、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2、填写《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持证人凭此《申请导游登记表》到旅游报社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
3、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
注:在申请补办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重庆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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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约60元(详情请咨询当地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