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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通过认定及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以下支持:(一)对首次通过认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四上”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支持,通过复审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支持;(二)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其他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通过复审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三)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含)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通过复审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支持。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获得前述较低金额奖励后又可获得更高奖励的企业,新区就其中差额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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