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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新区片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中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日常办事 小编:假松 时间:2023-07-04 来源: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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