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
切换城市
]
首页
|
本地导航
|
重庆资讯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天津
重庆
苏州
成都
武汉
杭州
南京
青岛
无锡
长沙
宁波
郑州
佛山
济南
南通
更多>>
重庆站
>
重庆交通资讯
搜索
浏览量
次
分享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应该如何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交通
小编:嘉怡
时间:2024-03-28
来源:
重庆人民政府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第21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接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要点: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交通
相关推荐
哪些新增运力的行为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吗
交通
假松
|
2024-04-26
交通运输部按照《海运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决定不许可的,应该如何做?
交通
思敏
|
2024-04-26
其他地区交通资讯
广州
上海
北京
成都
重庆
天津
武汉
南京
杭州
西安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