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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

英文名: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简称:“三峡学院”,“CTGU”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43 类型:综合类

普通高职
  •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各专业招生咨询电话2020-07-20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各专业招生咨询电话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咨询电话备注50101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张老师 15826199373文史50101汉语言文学文史40107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李老师 13668434538 高老师 15523006008文理70201物理学(师范类)理工70301化学(师范类)理工71001生物科学(师范类)理工50302广播电视学刘老师 15923855095 孙老师 17783522278文理50303广告学文理50306T网络与新媒体文理30503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任老师 15178950023文史30101法 学黄老师 13594409966 孙老师 15730698208文理30401民族学文史120210文化产业管理文理120403劳动与社会保障文理50201英语肖老师 13594018960文理50201英语(师范类)文理50207日语文理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范老师 15123437047文理20101经济学文理20102经济统计学文理120203会计学文理120203会计学(对口高职·会计类)对口高职120902酒店管理(对口高职·旅游类)于老师 15223796757对口高职1202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文理1209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理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王老师 15923446035 李老师 18716515370理工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理工120108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理工71201统计学理工80902软件工程杨老师 13709458573 刘老师 13996669225 袁老师 13527433631理工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80905物联网工程理工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工80701电子信息工程(3+4中职转段)牟老师 13609432536 向老师 15123558018 韩老师 15730523498中职转段80701电子信息工程理工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80703通信工程理工080907T智能科学与技术理工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纪老师 15823797001理工80204机械电子工程理工80204机械电子工程(对口高职·机械加工类)对口高职80208汽车服务工程理工80208汽车服务工程(对口高职·汽车类)对口高职82503环境科学代老师 13628424561 周老师 15025554500理工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工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理工80206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理工082505T环保设备工程理工71002生物技术石老师 13193212678理工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理工901植物生产类(园艺、农学)理工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理工82803风景园林理工82901安全工程郭老师 15025576096 冉老师 15730521984理工810土木类(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理工40205运动人体科学陈老师 18623470525体育类40201体育教育(师范类)体育类130503环境设计田老师 13668408016 贾老师 18623230990美术类130502视觉传达设计美术类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类130401美术学美术类130310动 画美术类130503环境设计(3+4中职转段)中职转段详情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招办主任请回答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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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6-10
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064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6.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7. 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1980余亩,馆藏纸质图书近175万册,电子图书166余万种,固定资产11亿余元。现有教职工1120余名,专任教师910余人,高级职称 38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7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20人。学校是人社部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建有重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5个,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3个,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开设了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学术(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以文、理为基础,以工为主干,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学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8.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2264,公众邮箱cqsxxyjcc@163.com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第五条  2019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机动计划50名,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六条我校现有三类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一是工商管理类,包含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二是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三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两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四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2.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3.从就业需求出发,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谨慎选择报考旅游管理类、师范类等专业。第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关省(市)要求。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 第十条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19年小学教育定向培养区县和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公布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依照成绩高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第十四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其中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需达到选测2B、必测5合格;美术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4合格。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严格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校+专业”投档模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市专业联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第十七条  对投档总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市)的有关规定比较相关科目成绩。如相关省(市)没有明确其规定,成绩排序如下:普通文史类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或选考科目)顺序,普通理工类依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或选考科目)顺序;少数民族预科类参照普通文理类执行。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十八条 各专业新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提出申请,经转出学院签字、转入学院考核合格同意,教务处根据第一学期成绩绩点、转入专业开班缺额计划等条件和公示无异议后,可转到相关专业就读。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3125—11500元/年(专业不同学费标准也不同)。各专业收费标准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19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中科曙光、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班,学校另收培训费4200元/生年,考生自愿选择报考。第二十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对学生进行资助。具体如下: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2.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4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校内助学金(绿色资助项目):一般项目1500元/年,重点项目3000元/年。3.设有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等单项奖学金。4.农村建卡户家庭学生资助: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同时重庆籍建卡户学生可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申请学费资助”,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邮编:404020学校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zsb/招生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133第二十二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九年六月三日 详情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10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2.院校国标代码:10643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5.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6.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7. 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1980余亩,馆藏纸质图书近187余万册,电子图书176余万种,固定资产14亿余元。现有教职工1200余名,专任教师960余人,高级职称 37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2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50余人。学校是人社部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建有重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5个,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3个,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开设了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学术(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以文、理为基础,以工为主干,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学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8.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893,公众邮箱cqsxxyjcc@163.com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第五条  2020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机动计划 24名,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六条 我校现有四类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一是工商管理类,包含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二是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三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两个专业。四是植物生产类,包含园艺、农学两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四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2.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身高低于168厘米的男生、身高低于158厘米的女生慎重报考体育教育专业。3.从就业需求出发,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谨慎选择报考旅游管理类、师范类等专业。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及时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第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第十条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20年小学教育定向培养区县和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公布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第十二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1.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2.投档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3.投档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第十四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其中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需达到选测2B、必测科目5合格;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即不低于“四合格”。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严格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校+专业”投档模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分数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十七条 各专业新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提出申请,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和当年计划指标数,经考核后按照成绩高低转入到相关专业就读。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大类招生的专业若因收费标准不统一在分流前实行低标准,一年分流后实行物价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20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第十九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对学生进行资助。具体如下: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年。2.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4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校内助学金(绿色资助项目):一般项目1500元/年,重点项目3000元/年。3.设有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等单项奖学金。4.农村建卡户家庭学生资助: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同时重庆籍建卡户学生可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申请学费资助”,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邮编:404020学校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zsb/招生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133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详情
重庆三峡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7-05-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重庆三峡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教育部院校国标代码:10643。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980余亩,校舍面积45.3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近150万册,电子图书150余万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余元,固定资产12亿余元。有教职工1400余名,专任教师近800人,高级职称 35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8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2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设了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58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学术(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以文、工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有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生近2万人。    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与东南大学采用“1+2+1”模式联合培养的合格本科毕业生仍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东南大学附加印章,注明联合培养。    办学地点:重庆三峡学院现有两个校区,百安(新)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邮编:404020);沙龙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邮编:404100)。2017年入学新生全部在百安(新)校区报到就读。    第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645,公众邮箱cqsxxyjcc@163.com。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拟2017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样公布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预留机动计划和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  2017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提前批小学教育(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普通文理类、美术类、体育类、对口高职本科类(招收中专、技校、职中“三校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师范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报考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需严格执行重庆市相关文件。     2、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且双眼裸眼视力原则上均不低于4.8,肝功正常,色弱受限。3、报考招商局·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重庆长江轮船公司“订单培养班”考生:1)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身高165CM以上,两眼裸眼视力(包括矫正视力)不低于4.8;2)旅游管理、英语专业男女不限,但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 CM以上。各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弱、色盲、口吃、纹身,手臂以下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精神性疾病,无犯罪记录,身体符合国家普通高考体检标准。4、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其中招收重庆长航订单培养班的英语专业没有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     第十一条  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17年定向培养区县为:万州、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溪。各区县培养计划数为:万州20名、忠县40名、开州60名、云阳30名、奉节50名、巫溪60名。    第十二条  校企合作培养专业:与中兴通讯联合办学的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重庆长江轮船公司订单培养的机械电子工程、旅游管理、英语专业均纳入普通二本批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中科曙光联合办学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则纳入普通二本批次和对口高职本科分别招生。    第十三条 小学教育(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专业按重庆市教委文件执行,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重庆长江轮船公司订单培养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学校其他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和年龄限制。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依照成绩高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遵循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其中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需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美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以校考合格成绩为准,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严格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校+专业”投档模式录取。    第十八条 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如下: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同一省内招收美术类各专业的综合成绩统一排序)。其中,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考生,专业成绩达到23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    个别省市投档模式若有特殊规定则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美术类招生专业成绩认定:河北、江苏、江西、山西、甘肃、黑龙江、广西认定校考成绩,其余省市认定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若校考合格生源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完成,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征集校考合格生源,在符合该省政策前提下,认可该省考试院征集统考合格考生,若校考、联考征集志愿同时出档,校考志愿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从2017年起调整为只招收体育类考生。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招生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各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基础上,外省考生根据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给我校的重庆市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优先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文化分进入前20名者(含同分数);高考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第二十条 相关专业招收对口高职类别规定:酒店管理专业限招旅游类;会计学专业限招会计类;汽车服务工程专业限招汽车类、机械加工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限招计算机类。    第二十一条  对投档总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其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及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确定专业。科目成绩排序如下:普通文史类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或选考科目)顺序,普通理工类依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或选考科目)顺序,美术类参照专业成绩(专业总分相同时再依照素描、色彩、速写顺序),体育类依照专业成绩或其投档得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或选考科目)顺序,对口高职类依照综合技能、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少数民族预科类参照普通文理类执行。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新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教委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者,可提出申请,经转出学院签字、转入学院考核合格同意,教务处根据第一学期成绩绩点、转入专业开班缺额计划等条件和公示无异议后,可转到符合国家专业调整政策规定的专业就读。其中浙江考生因试行新高考改革方案,优先满足转入到选考科目完全相同或与高考成绩特别突出的选考科目相近的专业就读。但录取到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班、中科曙光校企合作班、重庆长航订单班、对口高职本科类者进校后不得转出专业就读。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美术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    就读中科曙光、中兴通讯校企合作专业除缴纳正常学费外,本着自愿原则,需另行缴纳特色人才培养培训费4200元/生年(此项收费已由重庆市物价局备案);就读招商局·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国际海员、国际邮轮乘务”订单班的学生缴纳正常学费外,入学经重庆长江轮船公司面试、体检、签订《人才培养就业协议》后,本着自愿原则,需另外直接向重庆长航缴纳国际海员培训考证费用23000元(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7000元,第三年8000元)。    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17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3、学校还设立了各类专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习奖学金、学生科研奖学金、技能(竞赛)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学校设有各种困难补助、社会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种措施在校外广泛拓展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天星路666号(百安校区)   邮编:404020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沙龙校区)   邮编:404100    学校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b.sanxiau.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342、58106702(传真)。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办),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七年五月一日 详情
重庆三峡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8-06-05
重庆三峡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教育部院校国标代码:10643。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1980余亩,校舍面积5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近168万册,电子图书165余万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固定资产12亿余元。现有教职工1100余名,专任教师800余人,高级职称 36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3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40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4个和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开设了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学术(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以文、工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和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学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和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颁发学历证书: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与东南大学采用“1+2+1”模式联合培养的合格本科毕业生仍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东南大学附加印章,注明联合培养。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2264,公众邮箱cqsxxyjcc@163.com。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第五条  2018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样公布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预留机动计划和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六条  2018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文理类、美术类、体育类、对口高职本科类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其中对口高职本科放在重庆春季招生。第四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报考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需严格执行重庆市相关文件。 2、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3、报考重庆长江轮船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班”考生:1)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身高165CM以上,两眼裸眼视力(包括矫正视力)不低于4.8;2)旅游管理、英语专业男女不限,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 CM以上。各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弱、色盲、口吃、纹身,手臂以下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精神性疾病,无犯罪记录,身体符合国家普通高考体检标准。第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将视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其中招收重庆长航订单培养班的英语专业没有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广西达到B等)。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 第十条  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18年小学教育定向培养区县和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重庆长江轮船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学校其他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和年龄限制。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依照成绩高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其中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需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美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以校考合格成绩为准,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严格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校+专业”投档模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设置了专业校考的省(市),综合分的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美术类招生专业成绩认定:河北、江苏、江西、山西、甘肃、黑龙江、广西认定校考成绩,其余省市认定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若校考合格生源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完成,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征集校考合格生源,在符合该省政策前提下,认可该省考试院征集统考合格考生,若校考、联考征集志愿同时出档,校考志愿合格考生优先录取。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第十八条  对投档总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市)的有关规定比较相关科目成绩。如相关省(市)没有明确其规定,成绩排序如下:普通文史类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或选考科目)顺序,普通理工类依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或选考科目)顺序;少数民族预科类参照普通文理类执行。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教委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者,可提出申请,经转出学院签字、转入学院考核合格同意,教务处根据第一学期成绩绩点、转入专业开班缺额计划等条件和公示无异议后,可转到符合国家专业调整政策规定的专业就读。其中浙江考生因试行新高考改革方案,优先满足转入到选考科目完全相同或与高考成绩特别突出的选考科目相近的专业就读。但录取到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班、中科曙光校企合作班、重庆长航订单班、对口高职本科类者进校后不得转出该专业就读。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严格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百安校区就读学生,其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审核的新校区标准执行(即美术类专业上浮15%;其余专业上浮25%)。就读中科曙光、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班,除学费外另收培训费4200元/生年(此项收费已由重庆市物价局备案),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费;就读重庆长江轮船有限公司订单班的学生缴纳正常学费外,需额外收取培训考证费23000元(此项收费已由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第一年8000元,第二年7000元,第三年8000元),由学校代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填报,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考证费。入学经重庆长江轮船公司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人才培养就业协议》。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18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二十一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对学生进行资助。具体如下: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2、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4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校内助学金:1500元/年;3、设有学术科研奖学金、技能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4、农村建卡户家庭学生资助: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同时重庆籍建卡户学生可在当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学费资助,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天星路666号 )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zsb/招生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133第二十三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八年六月五日 详情
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章程2008-04-08
  第一条 学校全称: 重庆三峡学院;代码:10643;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委;学校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404000);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net。  重庆三峡学院是1994年由原万县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和原万县教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三峡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学校现有土地1980亩(含新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92万册,电子图书84万种,仪器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教职工83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92人)。  第四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局核准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 入住新校区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按重庆市大学城的政策执行。  第五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         第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且合格,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外一律学英语。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 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德、智、体等合格的情况下,文化总分上线后,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在录取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科目成绩和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为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各地招办组织的师范生面试且合格,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九条 学校有一套完备的奖优体系,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生、优干奖,贫困地区定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在校外为在校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条 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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