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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

英文名: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简称:“川外”,“SISU”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50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语言类/考研院校

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 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

四川外语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1
四川外语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 院校代码:10650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1959年5月,经教育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二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和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第八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口语。第九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四川外语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十二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着重参考考生的英语和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成绩分别达到100分以上。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参照上一条规定择优录取。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其加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我校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 第四章 奖学金、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第十八条 学校奖学金的总获奖面为45%,贷学金贷款面为20%。学校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获奖面5%;二等奖学金:600元/年,获奖面10%;三等奖学金:400元/年,获奖面10%;四等奖学金:200元/年,获奖面20%。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具体收费标准参看各省(市、自治区)填报志愿的招考信息报。 第六章 颁发证书及证书种类第二十条 学校将给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署名四川外语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他事宜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 第八章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65385302(语音咨询) 023--65385206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网址:http://www.sisu.edu.cn(四川外语学院) http://zsb.sisu.edu.cn (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详情
四川外语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1959年5月,经教育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第二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和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第八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口语。第九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四川外语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十二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着重参考考生的英语和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成绩分别达到100分以上。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参照上一条规定择优录取。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江苏省录取原则:先分数后等级,其他原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第十五条?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其加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我校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四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第十七条? 学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四等奖学金:2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校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八条? 学校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5500元/年,应用本科8000元/年,艺术本科10000元/年,高职专科6500元/年。学校最终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第六章? 颁发证书及证书种类第十九条? 学校将给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署名四川外语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七章? 其他事宜第二十条? 四川外语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详情
四川外语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联系电话:023-65385206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195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第二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第八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第九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四川外语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9号文件精神,我校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和越南语专业在各省(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生源质量执行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维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重庆市、陕西省、河北省和贵州省,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第十三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普通类考生,我校着重参考考生的英语和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成绩分别达到100分以上。第十四条? 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参照上一条规定择优录取。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第十五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江苏省录取原则:文科类选测科目为政治,理科类选测科目为化学;文理科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其他原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志愿清。第十六条?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实行“加(降)分出档,裸分选专业”。第十七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联考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我校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并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第四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第十八条? 在校期间,学生按相关规定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四等奖学金:2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学费:普通本科外语类6875元/年,非外语类5500元/年,应用本科8000元/年,艺术本科10000元/年,高职专科6500元/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800—1200元。?第六章? 颁发证书及证书种类第二十条? 学校将给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第七章? 其他事宜第二十一条? 四川外语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详情
四川外语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 院校代码:10650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联系电话:023-65385206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川外语学院。?第二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第八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第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十一条? 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和越南语专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生源质量执行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维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和福建等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着重参考考生的英语和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参照上述规定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清。第十五条?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降)分的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加(降)分出档,裸分选专业”。第十六条? 湖南、湖北、山东和山西等四省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校考入围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且原则上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我校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重庆市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重庆市最低控制线,联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文化成绩总分)×50+(联考成绩/联考总分)×50第十八条?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语学院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第十九条? 在校期间,学生按相关规定可以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校长奖学金(2000元/新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四等奖学金2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学费:艺术本科10000元/年,应用本科8000元/年,普通本科外语类6875元/年,普通本科其他类5500元/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第六章? 颁发证书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给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第七章? 其他事宜第二十二条? 四川外语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第二十三条? 学校简介、专业介绍和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我校招生简章。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详情
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 院校代码:10650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联系电话:023-65385206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川外语学院。第二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第八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第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和葡萄牙语专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生源质量执行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维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安徽和福建等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第十二条 对外语类专业进档考生,我校着重参考考生的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做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参照上述规定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清。第十五条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我校实行“加(降)分出档,裸分选专业”。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的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50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校考成绩/2第十七条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特长生招生按《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2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3号)执行。第四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第十九条 在校期间,学生按相关规定可以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校长奖学金(2000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学费:艺术本科10000元/年,应用本科8000元/年,普通本科外语类6875元/年,普通本科其他类5500元/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最终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为准)。第六章 颁发证书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第七章 其他事宜第二十二条 四川外语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第二十三条 学校简介、专业介绍和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我校招生简章。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详情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13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院校国标码:1065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b.sisu.edu.cn 招办电话:023-65385206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川外语学院,2013年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无任何分校。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含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第四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第五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并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招生计划公布专刊的公布数据为准。第七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1.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和葡萄牙语专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山东、安徽、河南、福建等13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3.对外语类专业进档考生,我校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要求英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150分制)。4.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3、2、0、0、0)的原则确定专业。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普通类专业调剂到收费较高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征求考生意见,若专业调剂时,无法联系上考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分数清。5.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我校实行“加(降)分出档,裸分选专业”。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我校按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50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校考成绩/27.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国语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8.特长生招生按《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号)执行。第八条 我校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学费:艺术本科10000元/生/年,普通本科外语类6875元/生/年,普通本科其他类5500元/生/年(汉语国际教育4000元/生/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国内学费20000元/生/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生/年。以上费用最终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为准。第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校长奖学金(2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第十条 教育部(教外综函【2012】30号)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0AU2A20121236N 专业代码0502H)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国内2年+国外2年),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和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学士学位。第十一条 四川外国语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详情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2014-05-23
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国标代码:1065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招办电话:023-65385206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b.sisu.edu.cn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无任何分校。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70余公顷,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先进,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外语教学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同传实验室、翻译实验室。学校在职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12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近300人。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含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第四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第五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和呼吸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夜盲。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招生计划公布专刊数据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1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第七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文理兼收,男女不限。1.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份,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份,我校按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和葡萄牙语专业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山东、安徽、河南、福建、江西、广西和甘肃等16个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3.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科类专业比较外语、语文和文综成绩,理科类专业比较数学、外语和理综成绩)。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150分制)。4.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做退档处理;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分数清。5.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我校实行“加(降)分出档,裸分选专业”。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我校按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后不能调换专业。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50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校考成绩/27.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国语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章程》执行。8.市属艺体特长生招生按《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3号)执行。第八条 我校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学费:艺术本科10000元/生/年,普通本科外语专业类6875元/生/年,普通本科非外语专业类5500元/生/年(其中教育学3200元/生/年,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4000元/生/年,社会工作、审计学4500元/生/年),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20000元/生/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生/年。以上费用最终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为准。退费管理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校长奖学金(2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与就学地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第十条 教育部(教外综函【2012】30号)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0AU2A20121236N 专业代码0502H)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和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该专业学生录取后不能调换专业。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二条 四川外国语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详情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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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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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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