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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Chongqing Electric Power College 简称:“重庆电专 重庆电力高专”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1916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理工类/专科

国家骨干高职
  •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办主任请回答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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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含2020年分数线)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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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2021-02-22
学校概况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仅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 也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电力类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设有电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素质教学部、体育工作部等6个教学院部。经过60余年的历史积淀,在全国电力行业和重庆市享有盛誉。  专业建设  学校开设了24个专业,覆盖能源动力与材料、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等6个专业大类。专业设置以电力技术类为主,覆盖发电、输电、供电、配电和用电等电力系统全产业链,以及智能制造、电子信息、软件技术、现代服务管理等领域的相关专业。学校现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重庆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专业2个,市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建设专业2个,重庆市骨干专业7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8个。  实训基地  学校建有行业特色突出、国内技术先进的实验实训场所80余个。其中智能变电站运行实训室、智能供配电实训基地、电厂三维仿真实训室、汽轮机控制与故障诊断技术实验室、新能源发电仿真实训室、物联网实训基地。电子产品设计与组装实训中心等处于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学校充分利用电力行业优势,与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京东、苏宁、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下属分公司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92个,有效保证了实践教学需要,确保学校培养的学生满足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要求。  师资队伍  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教学团队8个,电力新技术应用推广专家17名,国家注册工程师10名,高级技师及技师87名。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重庆市名师奖获得者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2人。  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不断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形成了独特的具有行业办学特色的校企“五联合”(校企联合制定计划、联合组织教学、联合开发课程、联合聘任教师、联合质量评价)人才培养模式。建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市级精品课程8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市级在线开放课程7门、重庆市线下一流课程1门、重庆市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6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60余门。  品质就业大数据  1. 就业质量好  学校被重庆市教委评为“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学校通过与企业合作,将行业标准、企业文化、岗位需求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培养人才符合企业用人标准。根据权威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毕业生培养质量进行调研的报告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其就业竞争力指数、平均薪酬水平、就业稳定率、就业现状满意度在国内同类院校及重庆市已多年居领先地位。  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专业对口率达93%。  学校每年有70%左右的毕业生进入全国各地大中型重点电力企业入职。  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的人数每年占全校毕业生签约人数的35%左右。  2. 就业机会多  学校与数千家行业重点企业都建立了深入的校企合作关系,以良好的人才培养口碑吸引了众多优质企业到校开展招聘,给毕业生们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和多维度的就业渠道。2020年共发布了近324家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举办了122场校内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单位202家,供需比达1:10.47,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67个百分点。一些特色优势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专升本比例有所上升。  3. 单位品质高  学校与国内大型重点企业长期紧密合作,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华为机器有限公司、德邦物流等千余家电力行业及国内大型龙头企业始终将学校作为技术及管理岗位人员录用的首选,每年都到校招收大量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4. 毕业生满意度高  八成左右的毕业生对就业现状较为满意,毕业生对母校的整体满意度评价较高。2020届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为97%。  招生计划  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备注:  1.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和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个专业均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外,电力、动力工程学院的其它专业均不招色盲考生;  2.学校2021年学费为6500元/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问答  1. 那么多专科学校,你们学校的特色是什么啊?  学校以电力类专业为主,专业覆盖发电、输电、供电、配电和用电等电力系统全产业链,以及电子信息产业链和现代服务管理领域的相关专业。学校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各类发电集团等千余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这些企业将我校作为专科层次技能人才引进的重要合作院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  2. 你们学校学费多少啊?贵不贵呢?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校2021年学费为6500元/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3. 学校招生专业有什么变化?  我校今年招生专业共24个。招生专业变化一是动力工程学院新增了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二是动力工程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分别新增了热能与发电工程类、计算机类两个专业大类招生。  4. 大类招生的专业如何开展分流?  大类招生的专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第10周启动专业分流程序,第一学期末完成分流工作。学生可根据学业规划,结合自己学业情况,在所属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见《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5. 万一上了大学才发现不太适合高考时所选的专业,可以转专业不?  根据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可以在进校后第一学期申请转专业。成绩优秀、符合市教委和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并报重庆市教委审核批准后,可在第二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  6. 我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不晓得大学有什么帮助政策没有?比如奖学金啊什么的?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从二年级起可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从二年级起可申请。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管理的烈士子女和残疾军人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原则上享受国家二等以上助学金)  ●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人每月可获得400元的资助金,临时岗位按小时计算报酬,12元/小时。  ●校内奖学金  校长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进步奖学金。  校长励志奖学金按在校学生人数1‰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4000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分别按班级学生人数的5%、10%、15%评定。每生每学期一等奖学金为500元;二等奖学金为350元;三等奖学金为200元。  进步奖学金为每生每学期50元,凡在本班本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较上一学期提高10名以上者,均可获得。  7. 学校寝室是几人间呢?住宿费多少?寝室有热水器和空调吗?  新生寝室为4-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1000元/人。800元为公共卫生间、热水器,1000元为独立卫生间、热水器,每间寝室均装有空调。   8.你们学校偏不偏啊?怎么走?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地处主城核心城区,位于美丽宜人,长江环抱的九龙半岛,江上有壮丽的李家沱大桥,你可以从家乡乘坐飞机、高铁、汽车到达重庆,而四通八达的重庆网红轻轨可以将你一路走马观花地送到重庆电专,重庆西站(距离学校大约12公里),重庆北站(距离学校大约18公里),重庆火车站(菜园坝站)(距离学校大约10公里),当然电专附近的网红景点也不少!个性十足的黄桷坪涂鸦街!嘻哈、涂鸦样样有!繁华的杨家坪步行街、龙湖西城天街万象城、大坪时代天街!就在电专“30分钟”生活圈!  具体路线:主城各汽车站、火车站、机场——轻轨2号线或各路公共汽车——杨家坪——265专线车(电力高专A区下)或823路公交车(10分钟电厂站下),直达学校。  联系方式详情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0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现占地面积约21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1.81亿元,图书量为36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0余人。学校全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916。主管部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我校2019年计划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福建、陕西、山西、山东、西藏、湖北、湖南、河南、河北、江西、安徽等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移动商务等21个专业。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考试院公布信息。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六条  我校按各省(市、区)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市、区),我校遵照该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第七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第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我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个专业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10个专业均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九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十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400-1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第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学生资助措施第十二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长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4)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5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5)学校二等学业奖学金35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6)学校三等学业奖学金2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第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第十四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第十五条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建立了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贫困生往返家校区间路费补贴、传统节日慰问、参军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贫困生求职创业补贴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373014。 第七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第十七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可以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同时,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发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市、区)现场招生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校招生部门负责。第十九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097,68501478,68505188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default.html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E-mail: cqdzzsc@126.com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30日 详情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9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现占地面积约273.56亩,校舍建筑面积12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1.95亿元,图书量为36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20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0余人。 学校全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916。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条 办学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校2020年计划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福建、陕西、山西、山东、西藏、湖北、湖南、河南、河北、江西、安徽、辽宁、吉林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移动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23个专业。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信息。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我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遵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进行录取。 第八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九条 我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我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个专业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10个专业均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800-10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三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长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4)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5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5)学校二等学业奖学金35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6)学校三等学业奖学金2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第十五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建立了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贫困生往返家校区间路费补贴、传统节日慰问、参军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贫困生求职创业补贴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373014。  第七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十八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可以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同时,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发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现场招生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 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校招生部门负责。 第二十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097,68501478,68505188 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default.html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 E-mail: cqdzzsc@126.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15日  详情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3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我校开设了22个专业,其中包括5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个重庆市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专业以及3个市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建设专业,7个在建重庆市骨干专业。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智能变电站仿真运行与培训中心、电气仿真实训中心、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实训基地、火电厂(涵盖1000MW、 600MW、300MW等所有类型机组)仿真中心、FCS组态与维护实训室等79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开放式实训基地,131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拥有2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校不断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形成了独特的具有行业办学特色的校企“五联合”(校企联合制定计划、联合组织教学、联合开发课程、联合聘任教师、联合质量评价)人才培养模式。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校全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916。主管部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第五条 学校现占地面积约21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1.81亿元,图书量为36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0余人。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我校2017年计划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内蒙古、青海等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等8个专业。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需由各省(市、区)教委审批后以适当的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对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如果未录取满额,则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我校以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第八条 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市、区),如内蒙古自治区,我校遵照该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第九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除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外,其余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第十条 我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我校今年所有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第十三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四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5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3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6)校内优秀贫困生奖学金7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第十五条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第十六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第十七条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第十八条 我校招生宣传方式多样化。通过登陆我校网站可以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同时,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发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市、区)现场招生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第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校招生部门负责。第二十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097,68501478,68505188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E-mail: cqdzzsc@126.com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5月31日 详情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学校现占地面积约21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1.81亿元,图书量为36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05人。学校开设了22个专业,其中包括5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3个重庆市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专业以及3个市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建设专业,7个在建重庆市骨干专业。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智能变电站仿真运行与培训中心、电气仿真实训中心、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实训基地、火电厂(涵盖1000MW、 600MW、300MW等所有类型机组)仿真中心、FCS组态与维护实训室等79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开放式实训基地,131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拥有2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校全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916。主管部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邮政编码:400053。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我校2018年计划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福建、陕西、山西、山东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15个专业。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考试院公布信息。第三章  录取原则第六条 我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市、区),我校遵照该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第七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第八条 我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我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等10个专业均不招收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九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十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第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二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5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3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6)校内优秀贫困生奖学金750元/学期(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第十三条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第十四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第十五条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373014。第七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第十七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我校网站可以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同时,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发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市、区)现场招生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我校招生部门负责。第十九条 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097,68501478,68505188学校网址:http://www.cqepc.com.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sxx.cqepc.com.cnE-mail: cqdzzsc@126.com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5月29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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