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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生育保险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2-12-12 来源:重庆人民政府网
【导语】:更换单位是否影响待遇以及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就业,应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到原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职工在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生产的,生育医疗费可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生产后,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出院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了联网结算的女职工还可以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了解更多医保政策,建议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信息网或关注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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