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7月初产下宝宝,原本公司一直按时按期缴纳社保,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难以维系,如果在7月或8月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现在生育津贴又按月发放。如果公司在8月或9月申请缓缴社保,员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是否会中断?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对中断之月起6个月内完清其欠费及滞纳金的,其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超过6个月补缴的,欠费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缓缴截止日期是2020年6月30号,在2020年7月30号之前公司缴费全部到账,您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你们公司在之后又出现欠缴,那么员工生育津贴领取会受影响,参保状态处于欠缴状态,系统不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