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试行连锁诊所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18﹞137号)中“一个诊所核发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因此医疗机构的名称和申办公司按照此文件,公司“重庆**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名称:“重庆**+**路/街(按照机构经营产权地址为准)+**诊所”,需设置连锁诊所时,应按照文件要求管理。“设置连锁诊所应成立连锁诊所管理公司,内设医务、护理、院感等职能管理的科室,明确管理职能,建立同质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连锁诊所的统一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