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公民;
2、常住本省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
本市户籍
1、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
2、老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证。
非本市户籍:
1、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
2、对常住本省一年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
步骤一: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和区县老龄办加盖印章对申请事由予以确认;
步骤二:工作人员重新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老年证》领取凭证;
步骤三: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在收到《老年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制证需要20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申请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14:00-15:00
办理时限:领取待领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