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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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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

英文名: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简称:“重理工”,“CQUT”,“重理”,“重庆理工大学(原重庆工学院)”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1660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省属重点大学
  •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招办主任请回答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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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6-10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重庆理工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3、国标代码:11660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5、办学性质:公办6、校址: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400054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编:401135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7、就读地点:我校2019级普通本科新生中两江人工智能学院、两江国际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四年均就读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其余学生大一就读于两江校区,二年级迁回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就读。(学校保留对学生就读校区调整的权利)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如学习成绩优秀,达到韩国科学技术院(简称KAIST)认定的标准和条件,可申请去韩国科学技术院学习深造。符合韩国科学技术院毕业及授位要求的可获得韩国科学技术院的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10、办学条件: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272亩,校舍建筑面积113余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3.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超过22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10余个。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聚集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197人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8000余人。二、2019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三)2019年招生类别1、全日制普通本科(包含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2、全日制艺术类本科;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电子信息工程【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1A20131578N】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2A20141642N】;4、应用技术本科(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在重庆地区放入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三、录取原则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二)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三)专业录取1、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3、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5合格(必测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江苏省投档原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4、我校在浙江、上海两省市招生录取,参照浙江、上海考试院录取相关规定执行。(四)我校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五)报考条件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化工材料类、生物医学类及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六)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两个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三个专业);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两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三个专业)、药学类(含药学、制药工程两个专业)(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中韩合作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的学生进校后主要专业课程采用全英语教学。报考该项目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10分以上(含110分,150分制),不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下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2、对于普通本科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同一招生代码且同一录取批次的省(市、区),我校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八)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市、区)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九)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查询:1.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qut.edu.cn);2.咨询热线:023-68822995;3.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四、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包括: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以及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五、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1、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每学年金额约为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2、中韩合作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收费标准,为28,000人民币元/年/生。若学生自愿申请且获得批准赴韩国学习,在韩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照韩方学费标准收取,不再另行收取国内学习费用。3、2019年新增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生物制药),待重庆市物价局批准后按照新批准的标准执行。4、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二)奖贷助学金设置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3.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4.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    贷学金类:  1.校园地助学贷款:本专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助学金类: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000—4000元/人?年;2.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3.新生特别困难补助:500元/人;4.金中恒助学金:5000元/人?年;5.成钢助学金:4000元/人?年。六、入学及复查(一)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在进行初步审查时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经学校认定属实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三)新生可以因病、创业、参军入伍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822995网 址:http://zs.cqut.edu.cn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1271(校纪委办)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八、附则(一)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三)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详情
重庆理工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7-10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理工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3、国标代码:11660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5、办学性质:公办6、校址: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400054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编:401135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7、就读地点: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新生中两江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四年均就读两江校区;其余学生大一就读于两江校区,二年级迁回花溪校区。(学校保留对学生就读校区调整的权利)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10、办学条件: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272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13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近57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70余个。现有教职工2091人,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聚集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238人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8000余人。二、2020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三)2020年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艺术类本科。三、录取原则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三)专业录取1、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3、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5合格(必测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江苏省投档原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4、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四)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五)报考条件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我校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六)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两个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三个专业)、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药学类(含药学、制药工程两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三个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两个专业)。(七)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八)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查询:1.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qut.edu.cn);2.咨询热线:023-68822995;3.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四、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包括: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以及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五、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1、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每学年金额约为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上述收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二)奖贷助学金设置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3.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4.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     贷学金类:1.校园地助学贷款:本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助学金类: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300—4300元/人?年;2.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3.新生特别困难补助:500元/人;4.金中恒助学金:5000元/人?年;5.成钢助学金:4000元/人?年。六、入学及复查(一)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在进行初步审查时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经学校认定属实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三)新生可以因病、创业、参军入伍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822995网 址:http://zs.cqut.edu.cn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1271(校纪委办)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八、附则(一)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三)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详情
重庆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31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理工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3、国标代码:11660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5、办学性质:公办6、校 址: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400054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编:401135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7、就读地点:我校2017级普通本科新生大一就读于渝北两江校区,二年级迁回巴南花溪校区就读。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均就读于重庆理工大学渝北两江校区。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如学习成绩优秀,达到韩国科学技术院(简称KAIST)(认定的标准和条件,可申请去韩国科学技术院学习深造。符合韩国科学技术院毕业及授位要求的可获得韩国科学技术院的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10、办学条件: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444亩,校舍建筑面积106余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3.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超过42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10余个。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拥有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40余名;拥有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聚集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优秀人才 180余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6000余人二、2017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4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三)2017年招生类别:1、全日制普通本科(包含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2、全日制艺术类本科;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电子信息工程【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1A20131578N】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2A20141642N】;4、应用技术本科(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在重庆地区放入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三、录取原则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二)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三)专业录取:1、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3、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4、我校在浙江、上海两省市招生录取,参照浙江、上海考试院录取相关规定执行。(四)我校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五)报考条件: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2、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以及化工类、生物医学类、机械电子类专业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六)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两个专业);材料类(含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四个专业);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专业);经济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三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三个专业)、药学类(含药学、制药工程专业)(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中韩合作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的学生进校后主要专业课程采用全英语教学。报考该项目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105分以上(含105分,150分制),不录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2、对于普通本科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同一招生代码且同一录取批次的省(市、区),我校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八)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市、区)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专业成绩×2=综合分,若出现考生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九)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查询:1.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qut.edu.cn);2.咨询热线:023-68822995;3.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四、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包括: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以及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五、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1、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每学年金额约为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2、中韩合作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收费标准,为28,000人民币元/年/生。若学生自愿申请且获得批准赴韩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照韩方学费标准收取。3、2017年新增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待重庆市物价局批准后按照新批准的标准执行。4、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二)奖贷助学金设置奖学金类:新生特别奖学金:500—5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贷学金类:1、校园地助学贷款:本专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2、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助学金类: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000—4000元/人·年;2、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3、新生特别困难补助:500元/人;4、成钢助学金:2000元/人·年。六、入学及复查(一)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二)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822995;网 址:http://zs.cqut.edu.cn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1271(校纪委办)。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八、附则(一)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三)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详情
重庆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6-05
重庆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理工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3、国标代码:11660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5、办学性质:公办6、校 址: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400054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编:401135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7、就读地点:我校2018级普通本科新生大一就读于渝北两江校区,二年级迁回巴南花溪校区就读。(两江人工智能学院、两江国际学院所含专业新生及应用技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新生除外)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如学习成绩优秀,达到韩国科学技术院(简称KAIST)(认定的标准和条件,可申请去韩国科学技术院学习深造。符合韩国科学技术院毕业及授位要求的可获得韩国科学技术院的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10、办学条件: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125亩,校舍建筑面积112余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3.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超过42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10余个。 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拥有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聚集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196人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6000余人二、2018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三)2018年招生类别:1、全日制普通本科(包含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2、全日制艺术类本科;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电子信息工程【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1A20131578N】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2A20141642N】;4、应用技术本科(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在重庆地区放入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三、录取原则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二)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三)专业录取:1、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3、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4、我校在浙江、上海两省市招生录取,参照浙江、上海考试院录取相关规定执行。(四)我校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五)报考条件:1、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化工材料类、生物医学类及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六)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两个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三个专业);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两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三个专业)、药学类(含药学、制药工程两个专业)(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中韩合作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的学生进校后主要专业课程采用全英语教学。报考该项目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05分以上(含105分,150分制),不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在105分以下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2、对于普通本科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同一招生代码且同一录取批次的省(市、区),我校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八)我校产品设计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市、区)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九)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查询:1.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qut.edu.cn);2.咨询热线:023-68822995;3.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四、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包括: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以及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五、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1、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每学年金额约为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2、中韩合作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收费标准,为28,000人民币元/年/生。若学生自愿申请且获得批准赴韩国学习,在韩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照韩方学费标准收取,不再另行收取国内学习费用。3、2018年新增专业(机器人工程),待重庆市物价局批准后按照新批准的标准执行。4、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二)奖贷助学金设置奖学金类: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贷学金类:  1、校园地助学贷款:本专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助学金类: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000—4000元/人?年;2、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3、新生特别困难补助:500元/人;4、金中恒助学金:5000元/人?年;5、成钢助学金:4000元/人?年;六、入学及复查(一)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在进行初步审查时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经学校认定属实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三)新生可以因病、创业、参军入伍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822995;网 址:http://zs.cqut.edu.cn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1271(校纪委办)。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八、附则(一)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重庆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三)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详情
重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9-06-08
重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学院始建于1940年,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理、文、法等学科相结合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重庆市确立的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在重庆市高等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中,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划为即将筹建的“重庆理工大学”。现拥有研究生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000余人。学校占地2200余亩,下辖杨家坪校区和花溪校区,总建筑面积53.2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后勤及文体活动设施优良,学校在2006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园林单位”,学林食府三食堂荣获“中国高等学校餐饮服务行业百佳食堂”的称号,并建立和开通了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现有各类馆藏资料162.2万册(件)。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500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教授、副教授近60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近600人,其比例在重庆市高校中名列前茅。另聘有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80余名兼职教授。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及二级教学机构,拥有42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点,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建有13个国家级、省(部)级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学校下设33个校级研究机构建有13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学校重视科学研究,近五年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横向合作项目1390项,其中国家级48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1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专利143项,其中获第十届中国专利金奖1项;教师公开发表论文4667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2154篇,被国际三大权威检索收录312篇;出版教材、著作189部。长期以来,学校注重科技开发及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先后被采用170余项,直接经济效益近4亿元。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迄今已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在2005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结论。近五年来,重工学子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200余项。1994年至2007年,学校连续14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位居重庆高校前列,连续多年学校被评为“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目前,全校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正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发展规划阔步迈向创建重庆理工大学的奋斗目标。二、2008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08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收学生5055名,其中本科3955名,专科800名,高职专科300名。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基本情况 1、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 学校对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署名重庆工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3、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工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 花 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2008年新生就读) 邮编:400054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4、2008年招生类别和招生咨询方式1)普通本科: 咨询部门:重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74652)应用技术本科及高职专科(由重庆工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 咨询部门: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74543)普通专科及普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由重庆工学院商贸信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 咨询部门:商贸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6840四、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的总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法规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一)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我校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我校确定考生专业是按志愿优先,适当考虑分数级差的原则(分数级差为20分以上)。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三)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 (四)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和商贸信息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良好以上,且需参加英语口试。 (五)我校普通专科进校后采用英语教学。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专科双文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80分以上,且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六) 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政审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五、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形式为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院(系)等单位,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工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六、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一)学费标准 我校按专业和考生录取的类别收费:普通本科专业5000-8500元/学年;应用技术本科专业9000-10000 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6500-7000元/学年;普通专科专业7000元/学年(其中双文凭专业12000元/学年)。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二)奖贷学金设置 ★普通本科:1、奖学金类:1)综合奖学金:享受面为全校学生的30%,甲等1200元、乙等800元、丙等400元;2)国家奖学金:8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4)新生特别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2、贷学金类:1)学校无息贷款:享受面为全校学生的30%,甲等1000元、乙等600元、丙等400元;2)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为全校学生的2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3、助学金类:1)学校困难补助: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15%,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元;2)国家助学金:享受面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应用技术本科和高职专科: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甲等奖1200元、 乙等奖800元、丙等奖400元 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甲等奖500元、乙等奖300元 3、国家奖学金:4000元 4、贷学金:享受面30%,甲等1000元、乙等600元、丙等400元 5、困难补助基金:享受面15% ,人均500元/年 ★普通专科及双文凭专科:1、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 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新生特别奖学金:甲等奖1000元、乙等奖800元、丙等奖600元;4)综合奖学金:甲等奖1500元、乙等奖1000元、丙等奖600元;5)单项优秀奖学金:30元至100元。2、贷学金类: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为全校学生的2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3、助学金类:国家助学金享受面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822995 传真电话:023-68654964 网 址:http://zs.cqi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3-68667863(校纪委办)。电子邮件:cgzs@cqit.edu.cn八、其他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联系。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详情
重庆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2009-06-08
一、学校简介 重庆理工大学(原重庆工学院)始建于1940年,历经近70个春秋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重庆市确立的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由重庆工学院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现拥有研究生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000余人。学校占地近2000亩,下辖杨家坪校区和花溪校区,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后勤及文体活动设施优良,学校于2006年以来连续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园林单位”,学林食府三食堂荣获“中国高等学校餐饮服务行业百佳食堂”的称号,并建立和开通了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现有各类馆藏资料186万册(件)。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500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教授、副教授45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25人,其比例在重庆市高校中名列前茅。另聘有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80余名兼职教授。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及二级教学机构,拥有42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点,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4个,另设有30多个校级研究机构和建有16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学校重视科学研究,近五年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横向合作项目1390项,其中国家级44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0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授权专利199项,其中获第十届中国专利金奖1项;教师公开发表论文500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2300余篇,被国际三大权威检索收录820篇;出版教材、著作178部。长期以来,学校注重科技开发及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先后被采用190余项,直接经济效益近8亿元。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迄今已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在2005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结论。近五年来,重工学子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共获得全国性和地区性奖励210余项。1994年至2008年,学校连续15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左右,位居重庆高校前列,连续多年学校被评为“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二、2009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0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收学生5105名,其中本科4205名,专科900名,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基本情况 1、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2、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学校对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署名重庆理工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3、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 花? 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2009年新生就读) 邮编:400054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4、2009年招生类别和招生咨询方式1)普通本科: 咨询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74652)应用技术本科(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 咨询部门: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74543)普通专科及普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由重庆理工大学商贸信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 咨询部门:商贸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6840四、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的总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法规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一)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我校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我校确定考生专业是按志愿优先,适当考虑分数级差的原则(分数级差为5分)。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三)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 (四)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良好以上,且需参加英语口试。?(五)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专科双文凭专业的学生进校后采用全英语教学。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专科双文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80分以上,且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不录取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六) 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政审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五、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形式为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院(系)等单位,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六、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一)学费标准 我校按专业和考生录取的类别收费:普通本科专业5000-8500元/学年;应用技术本科专业9000-10000 元/学年,普通专科专业7000元/学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12000元/学年)。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二)奖贷学金设置 ★普通本科:1、奖学金类:1)综合奖学金:甲等1200元、乙等800元、丙等400元;2)国家奖学金:8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4)新生特别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5)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公司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2、贷学金类:1)学校无息贷款:甲等1000元、乙等600元、丙等400元;2)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3、助学金类:1)学校困难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元;2)国家助学金: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应用技术本科:1、综合奖学金:甲等1200元、乙等800元、丙等400元;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甲等奖500元、乙等奖300元3、国家奖学金:8000元;4、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5、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6、国家助学金: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普通专科及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科:1、奖学金类:1)国家奖学金: 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新生特别奖学金:甲等奖1000元、乙等奖800元、丙等奖600元;4)综合奖学金:甲等奖1500元、乙等奖1000元、丙等奖600元;5)单项优秀奖学金:30元至600元。2、贷学金类: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3、助学金类:国家助学金: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原重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822995 传真电话:023-68654964 网 址:http://zs.cqi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3-68667863(校纪委办)。电子邮件:cgzs@cqit.edu.cn八、其他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联系。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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