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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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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

英文名: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CTBU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1799 类型:综合类

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中央与地方共建大学重点建设大学
  • 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简章

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6-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始创于1952年;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3.国标代码:11799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6.办学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7.办学基本条件: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学校有70余个本科专业,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学校占地面积2503亩,总建筑面积1031230.13平方米,各种基础设施完备,教学及科研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纸质图书272.67万册,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321.0242万册,中外文期刊2550余种。学校有教职工近2100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100人。第三条  颁发证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由学校和美国、法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多所著名公立大学合作成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USA02DNR20000002O);以及由学校和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合作成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并据事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第七条  2018年我校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机械类、社会学类等5个大类面向全国招生。经济与贸易类包括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个专业;财政学类包括财政学、税收学等2个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3个专业;社会学类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等2个专业。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7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读期间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相关各省(市、区)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1.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3.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要求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对江苏普通本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普通类要求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艺术类要求4C(必测科目)。第十四条  浙江、上海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其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外语、数学成绩要求(按照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情况,折算为150分制):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等四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五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3.国际商务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4.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5.金融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等六个专业的数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甘肃等两个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5.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40%)+(体育专业成绩÷体育专业总分×100×60%))从高到低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中外合作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为18000元,中外合作普通类专业每年学费为16000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励),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实践经营、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邮政编码:400067学校网址:http://www.ctbu.edu.cn招生办电话:023-62769696   023-62768134(传真)监督电话:023-62769741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acgozs.ctbu.edu.cn第二十四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2012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招生简章2011-12-20
重庆工商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201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   3、考生必须通过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三、单考招生办法:   1、获得一级运动员,且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3、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我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   5、我校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报名办法:考生详细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12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报名表》,并按报名表注意事项在2012年12月15日前报名。报名表下载地址:   五、报到、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2年1月4日下午2:30。   2、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2年1月4日下午3:00。   3、报到地点、体育专项测试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体育馆。   4、一级运动员文化单独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项测试内容及文化考试科目:   1、专项测试内容:①打防、发球、扣球技术和比赛;②助跑摸高。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七、招生录取办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与其签订《重庆工商大学2012年招收高水   平运动员协议书》,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优惠政策   我校对女排运动员制定有学费减免、任选喜欢的专业、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发放训练补助费等优惠政策,欢迎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   九、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本章程与上级政策若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00067   学校招办报名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23—62769796(办)传真:62768134   体育测试咨询人:张老师电话:023-62769297(办)13883293499   报名邮箱:453165074@qq.com报名传真:023-62769914(体育学院办公室)   重庆工商大学网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acgo.ctbu.edu.cn   郑重申明: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校招生考试事宜。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招生简章2012-12-17
重庆工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精神,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  3、考生必须通过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三、单考招生办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3、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我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  5、我校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报名办法:考生详细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按报名表注意事项在2012年12月20日前报名。  五、报到、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8:30。  2、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9:00。  3、报到地点、体育专项测试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体育馆。  4、一级运动员文化单独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专项测试内容及文化考试科目:  1、专项测试内容:排球基本技术、比赛、助跑摸高。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七、招生录取办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与其签订《重庆工商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优惠政策  我校对女排运动员制定有学费减免、任选喜欢的专业、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发放训练补助费等优惠政策,欢迎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  九、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报到和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如教育部调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400067  学校招办报名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23—62769796(办)传真:62768134  体育测试咨询人:张老师电话:023-62769297(办)13883293499  报名邮箱:453165074@qq.com报名传真:023-62769914(体育学院办公室)  重庆工商大学网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acgo.ctbu.edu.cn  郑重申明: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校招生考试事宜。  重庆工商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报名表  重庆工商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招生简章2013-11-26
重庆工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一、报名条件: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二、报考条件: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2、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3、考生必须通过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三、单考招生办法: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经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后,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2、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3、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4、我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5、我校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四、报名办法:考生详细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按报名表注意事项在2013年12月27日前报名。五、报到、测试的时间和地点:1、报到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8:30。2、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9:00。3、报到地点、体育专项测试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体育馆。4、一级运动员文化单独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六、专项测试内容及文化考试科目:1、专项测试内容:①排球基本技术;②比赛;③助跑摸高。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七、招生、录取办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与其签订《重庆工商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八、优惠政策我校对女排运动员制定有学费减免、任选喜欢的专业、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发放训练补助费等优惠政策,欢迎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九、其它事项:1、考生报名、报到和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2、如教育部调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十、联系方式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400067学校招办报名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23—62769796(办) 传真:62768134体育测试咨询人:张老师 电话:023-62769297(办) 13883293499报名邮箱:453165074@qq.com 报名传真:023-62769914(体育学院办公室)重庆工商大学网址:http://www.ctbu.edu.cn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acgozs.ctbu.edu.cn郑重申明: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校招生考试事宜。附件: 2014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重庆工商大学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5-01-17
重庆工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精神,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一、招生项目项目为排球(女排)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我校2015年招生总计划的1%。三、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考生必须通过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否则不能报考。四、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 月23日(二)报名流程:1.按要求填写“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报名表”,核对无误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由毕业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一)2.准备其它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及秩序册的复印件两份;白底两寸证件照两张。(报名材料二)3.报名材料邮寄:将报名材料一、二整理成一册,在1月23日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到我校招生办(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400067),邮寄资料是否收到,需考生电话确认;或直接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厚德楼1017)。学校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三)资格审查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将组织评审组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凡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四)初审结果查询2015 年1 月 24 日 ,我校将通过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发布测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按时参加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五、测试方法及项目经学校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运动专项测试。测试时须出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一)运动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2015年1月 27日上午8:30。2.测试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体艺馆。3.测试内容:(1)助跑摸高;(2)排球基本技术;(3)比赛。测试之前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二)文化测试我校将在获得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专项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中,根据学校女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参加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名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三)名单公示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将通过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公示。六、录取办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专项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测试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方能录取。(一)获得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中成绩合格的部分考生,我校将根据其运动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测试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二)经我校运动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部分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三)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七、组织机构及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八、其他说明(一)本实施办法公布后,教育部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进行重新发布和严格执行。(二)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请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意外。(三)郑重申明: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校招生考试事宜。(四)本办法由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五)学校地址及联系办法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学校招办报名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23-62769696(办),传真:62768134体育学院:张老师,电话:13883293499报名邮箱:453165074@qq.com重庆工商大学网址:http://www.ctbu.edu.cn招生网址:http://acgozs2014.ctbu.edu.cn监督电话:023-62769372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15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报名表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6-04-18
重庆工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重庆工商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1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女排高水平运动员二、招生计划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女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0-6人(主攻0-1人、副攻0-2人、接应二传0-1人、二传0-1人、自由防守人0-1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未达到我校招录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可以调减计划。三、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注: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四、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20日(二)报名网址:http://acgozs.ctbu.edu.cn/bmdh.htm(三)报名材料:1.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近三年比赛获奖成绩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省级及以上比赛)、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及白底两寸证件照两张。2.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将以上报名材料以A4纸打印整理成册,在2016年2月20日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到我校招生办(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400067,联系电话023-62769696),邮寄资料是否收到,需考生打电话确认,学校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月24日17点,请考生考虑邮寄路途时间,提前邮寄),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报名材料或纸质报名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清晰、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五、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查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凡未报名或未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二)测试资格公示测试资格名单将于2016年2月26日-3月3日在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网上查询。(三)体育专项测试报到及要求1.报到时间:2016年3月4日9:00至16:002.报到地点: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厚德楼1017)3.报到时须提交运动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成绩证明、近三年比赛获奖成绩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电子摄像,领取准考证。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四)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1.测试时间:2016年3月5日2.测试内容及标准测试内容和标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主攻、副攻、接应二传专项测试内容:扣球、比赛、弹跳摸高二传专项测试内容:传球、比赛、弹跳摸高自由防守人专项测试内容:一传、防守、比赛详细测试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测试现场公布。(五)文化测试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以下简称国家一级运动员),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其他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六)合格名单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各项目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计划的2倍。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七)监督管理1.重庆工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六、录取办法经体育专项测试后,我校将选择其中部分运动水平高、文化成绩合格且思想素质好的考生作为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录取办法:(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少数经我校专家考评组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我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三)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我校专家考评组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评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核合格,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注:通过测试,获得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认定协议的要求填报志愿。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七、其他事项(一)我校将专门成立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各项目考评组、各职能组等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工作。(二)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三)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四)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往返交通、食宿自理。(五)咨询及监督方式咨询电话:023-62769696监督电话:023-62769372监督邮箱:jiwei@ctbu.edu.cn(六)本简章由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1月28日附件【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招收高水平女排运动员报名表.doc】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08
(2008年3月3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条 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代码: 11799,办学层次: 本科,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学校有2个校区: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招生办电话:023-62769696,学校网址:http://www.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是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创建于1978年10月)和原重庆商学院(创建于198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有教育部(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占地总面积2014亩,教学行政用房共788677平方米,共有图书资料150万余册,现有教职工1866人,专任教师1252(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73人)。第四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为准。其中,应用技术学院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应用技术办学标准收费,国际商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收费。住宿费为700—1200元/年。第五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第六条 各专业主要招收外语种类为英语(或法语、或日语)的考生,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或法语、或日语)授课。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七条 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英语和法语专业要求外语高考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150分制),要求参加当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口试;法语(国际商务)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含欧盟经济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150分制);2、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5、3、1、1、1)的方式确定专业(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3、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专业录取时以考生原始成绩为依据;4、国际商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原则上只录取填有该学院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5、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重庆市和四川省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均要合格(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不进行专业联考或省级招办对专业联考成绩不作要求的,只要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即可);(3)、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总分,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150分制);(4)、综合成绩相同或相近(差距在2分以内,含2分)的情况下,比较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5)、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本省前三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部分专业限制和要求为:1、不招口吃、听力受限考生的专业:旅游管理、法学、保险、英语和法语专业;2、不招色弱生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和体育教育专业;3、不招色盲生的专业:除同色弱外,还有应用物理学、美术类各专业;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第九条 我校设有多种学生奖学金,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第十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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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4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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