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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3734 类型:综合类

  •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2020-02-11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十二条学校2018年21个专业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080名。其中: “高职专科”750名、“对口高职”330名。系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学费科类对口高职类别备注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64010535600文理旅游类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旅游管理64010135600文理旅游类文秘67030135600文理会计类重庆市骨干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60030236200文理旅游类“黄金游轮”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会计信息管理63030435600文理会计类导游64010235600文理旅游类信息工程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36200理机械加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36200文理计算机类重庆市骨干(特色)专业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享受定向就业优惠政策(如学费返还、免个税、租住房保障),以及就业创业政府资助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36200文理计算机类软件与信息服务61020636200文理计算机类重庆市专业资源库建设单位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享受定向就业优惠政策(如学费返还、免个税、租住房保障),以及就业创业政府资助工业机器人技术56030936200文理机械加工类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36200文理电子技术类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享受定向就业优惠政策(如学费返还、免个税、租住房保障),以及就业创业政府资助建筑工程系建设工程管理54050136200文理土建类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项目市政工程技术56060136200文理土建类 建设部所列紧缺专业园林工程技术54010636800文理土建类建筑室内设计54010436800文理土建类工商管理系连锁经营管理63060435600文理会计类市场营销63070135600文理会计类重庆市财政重点建设项目物流管理63090335600文理会计类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63050635600文理会计类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电子商务63080135600文理计算机类定向创业享受政府专项资助淘宝大学CETC项目合作专业1.以上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cqcvc.com.cn)查询。2住宿费为4人间统一为1200元 /人/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热水供应系统、风扇、宽带网、空调等。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详情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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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1-03-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5054)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邮编:40216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校位于中共中央、国务院规划命名的“西部职教基地”——永川。占地808亩,校舍15万平方米,正在推进新校区建设。现有在校生9000余名,教职工499人,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教授职称教师125人,“双师型”专任教师13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247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3人,市区级优秀教师22人。  开设涵盖智能制造、大数据、通用航空技术、智慧建造、电商物流、文旅与学前教育等六大特色专业群的29个高职专业。现有重庆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12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市级一流课程7门。设有商学院、大数据学院(与科大讯飞共建)、航空学院(与云华教育科技集团共建)、信息与智能工程系(与西门子、长城汽车共建)、建筑工程系、旅游管理系6个教学院系。  学校秉持“求德、求知、求技、求悟”的校训和“行大道、启大智、铸大匠、通大悟”的办学理念,唱好“双城记”,服务“经济圈”。近三年,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项63项,获得市级奖项208项。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和欢迎。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 zsw.cqcvc.com.cn/)或《2021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 zsw.cqcvc.com.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航空油料、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旅游类、航空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代码:540104)、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61021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代码:610115)、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610213)、航空油料(专业代码:60041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代码:600406)、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代码:600416)、机场运行(专业代码:600408)、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代码:640202)。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5. 学校旅游类(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自动化类(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 zsw.cqcvc.com.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1年5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次不超过8000元,超过限额可申请二次贷款;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3.按渝府办发【2017】183号文件精神,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  4.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特殊困难学生学费。。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4957800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邮编:402160)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49578000、49579000、49578033(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cvc.com.cn  招生网址:http://zsw.cqcvc.com.cn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详情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04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第五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重庆市工会干部学校,于2004年与重庆市职工大学合并组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迄今已有近70年办学历史。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授予先进教学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单位,是重庆市软件蓝领人才培养基地、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位于重庆职教基地——永川(距重庆主城高铁仅19分钟),占地约26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有校内实训基地(室)7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1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40.3万册,种类丰富,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学院设有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航空学院、商学院、旅游管理系、信息与智能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和国家技能鉴定所,开设大数据、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土建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航空类等28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10个,形成智能制造、大数据、通用航空、现代服务四个专业群。学院现有高级职称和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20.57%,双师素质教师占36.8%,硕士及以上教师占62.2%。近年来,先后有多名教师被评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功申报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全国教育系统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获得重庆市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专业课程组第一名、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教科文卫体系统巾帼标兵等市级以上荣誉,20余名教师在全国和重庆市高职高专技能大赛中获奖。学院秉承“求德、求知、求技、求悟”的校训,坚持“服务城镇化,培育新市民”的办学思想,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综合素质及全面发展,近三年我院学生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获得国家级奖项29人次,获得市级奖项208人次。学院与2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与科大讯飞、云华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天装饰集团、重庆智慧点途科技有限公司、以纯集团等多家企业实施订单培养、合作育人。学生就业于北京人民大会堂、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银行等机关事业单位和上海迪士尼、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海尔集团、长安汽车等知名企业,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和欢迎。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六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第七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普通高中艺术生设置“艺术类”。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第八条  我院2019年28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河南、安徽、湖北八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1、我院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cqcvc.com.cn)查询;2、收费及公示:①学费收费5600元/年—80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航空学院三个专业为云华集团校企合作专业,学校需收培训费(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和航空油料专业为9800元/生/年,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为11800元/生/年),考生自愿选择报考。②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热水供应系统、风扇、宽带网、空调等,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③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第九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条 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或按省市级招办规定执行。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1)男生身高168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4CM;(2)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无色盲、色弱;(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胎记;(4)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型腿、“O” 型腿;(5)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心理素质良好(6)要求政审符合中国民航空勤人员背景调查条件。4.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则录取到同一专业。5.艺术类录取原则:文化艺术双上线后,按艺术分从高到底录取。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第十一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各省市高职(专科)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第六章 资助体系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奖助贷学金制度: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3.按渝府办发【2017】183号文件精神,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由学生本人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申请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4.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特殊困难学生学费。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其他须知1、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全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2、专业计划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时所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印发的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3、学历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4、招生事宜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监督机制1、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工作重大事宜。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3、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4、监督电话:023-49578007。 第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电话:023—49578000 49579000 传真:023—49578033学校网址:http://www.cqcvc.com.cn招生网址:http://zsw.cqcvc.com.cn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各省(市、区)录取规则有冲突之处,按各省(市、区)录取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城市职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6月  详情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9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第五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市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先进办学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占地约72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学校位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重庆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永川,地处“西部职教城”、永川国家级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核心地段。。学校以“智能化、大数据、航空技术”特色专业为龙头,建成智能制造、大数据、通用航空、建筑、电商物流、数字文创六大专业群,开设28个专业。文秘专业是国家和重庆市骨干专业,酒店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有校内实训室7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100余个。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聘请企业高技能教师86人,其中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100余人,教师获全市高职院校教师说课比赛一等奖,培养学生连续两年获重庆市纳德杯大学生公文写作大赛团体一等奖。学校创新“1+4”校企合作机制,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和产教科融合发展体系。学校与科大讯飞合作共建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与云华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共建航空学院,与永川区政府、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建5500平方米的“永川智能制造公共实训中心”。建设3个市级“双基地”,立项建设“物联网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和“工业机器人运维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两个市级科研平台,学校是“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西南赛区竞赛基地。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六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第七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普通高中艺术生设置“艺术类”。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第八条  我院2020年28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河南、安徽、湖北八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1、我院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cqcvc.com.cn)查询;2、收费及公示:①学费收费5600元/年—80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热水供应系统、风扇、宽带网、空调等,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③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第九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条 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1.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或按省市级招办规定执行。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1)男生身高168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4CM;(2)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无色盲、色弱;(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胎记;(4)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型腿、“O” 型腿;(5)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心理素质良好(6)要求政审符合中国民航空勤人员背景调查条件。4.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则录取到同一专业。5.艺术类录取原则:文化艺术双上线后,按艺术分从高到底录取。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第十一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专科)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第六章 资助体系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奖助贷学金制度: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次不超过8000元,超过限额可申请二次贷款;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3、 按渝府办发【2017】183号文件精神,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由学生本人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申请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4.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特殊困难学生学费。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其他须知1、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全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2、专业计划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时所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印发的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3、学历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4、招生事宜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 监督机制1、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3、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4、监督电话:023-49578007。 第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电话:023—49578000 49579000 传真:023—49578033学校网址:http://www.cqcvc.com.cn招生网址:http://zsw.cqcvc.com.cn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有冲突之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执行。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城市职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6月 详情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5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条 院校代码:13734。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第六条 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位于重庆职业教育基地——永川,占地约390.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完备齐全,有校内实训基地(室)5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00多万元,学院图书馆藏书22余万册,种类丰富,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院设有旅游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技能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国家技能鉴定所,开设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土建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22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央财支持专业能力提升项目2个,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1个,市级骨干专业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1个。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和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25%,双师素质教师占84.6%,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教师占73.5%。近年来,学院先后有多名教师被评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功申报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全国教育系统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获得重庆市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专业课程组第一名、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教科文卫体系统巾帼标兵等市级及以上荣誉,20余名教师在全国和重庆市高职高专技能大赛中获奖。  学院秉承“求德、求知、求技、求悟”的校训,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立足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满足现代城市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12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与部分企业实施订单培养,合作育人。学院重视学生素质教育及全面发展,近两年我院学生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获得国家级奖项18人次,获得市级奖项100余人次。  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4%,部分毕业生就业于北京人民大会堂、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银行等机关事业单位和上海迪士尼、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海尔集团、长安汽车等知名企业,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和欢迎。学院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授予先进教学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是重庆市软件蓝领人才培养基地、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第七条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填报科类要求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费科类对口高职类别备注610206软件与信息服务36200文理兼收计算机类重庆市专业资源库建设单位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36200文理兼收机械类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56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6200文理兼收机械设计制造类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6200文理兼收计算机类重庆市骨干专业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36200文理兼收计算机类享受定向就业优惠政策(如学费返还、免个税、租住房保障),以及就业创业政府资助610210数字媒体应用设计36200文理兼收计算机类670301文秘(商务文秘)35600文理兼收会计类重庆市骨干专业640105酒店管理35600文理兼收旅游类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项目640102导游35600文理兼收旅游类60030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6200文理兼收旅游类“黄金邮轮”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640101旅游管理35600文理兼收旅游类630304会计信息管理35600文理兼收会计类630701市场营销35600文理兼收会计类重庆市财政重点建设项目630801电子商务35600文理兼收会计类定向创业享受政府专项资助630604连锁经营管理35600文理兼收会计类630506报关与国际货运35600文理兼收会计类630903物流管理35600文理兼收会计类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540501建设工程管理36200文理兼收土建类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项目650111环境艺术设计36800艺术类 “北京海天集团”订单培养班650111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36800艺术类“北京海天集团”订单培养班540106园林工程技术36800文理兼收土建类540601市政工程技术36200文理兼收土建类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①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文秘(商务文秘)、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导游、物流管理专业5600元/年/生;②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6200元/年/生;③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6800元/年/生。2.住宿费标准分为: 1200 元/年(学生宿舍内带书桌、衣柜、阳台、卫生间、热水、宽带网、空调等)。3.退费有关规定: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次不超过8000元,超过限额可申请二次贷款”修改为“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次不超过8000元”  第九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条 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或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五官端正,体型匀称。4.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则录取到同一专业。5、对口高职艺术类录取原则:文化艺术双上线后,按艺术分从高到底录取。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第十一条 学院实行奖助贷学金制度: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次不超过8000元,超过限额可申请二次贷款;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3.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特殊困难学生学费。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其他须知:1.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时所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印发的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第十四条 监督机制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49578007。3.按照学院2017年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 49578000 49579000 传真:023- 49578033                网址:http://www.cqcvc.com.cn                 邮箱:3196614930@qq.com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7年4月14日 详情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5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第五条  学校简介: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迄今已有近70年办学历史。学院位于重庆职教基地——永川,占地约400亩,建筑面积124670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有校内实训基地(室)7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28万册。学院设有旅游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技能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国家技能鉴定所,开设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土建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23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央财支持专业能力提升项目2个,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1个,市级骨干专业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专业1个。形成智能制造、物联网、电子商务和现代旅游服务四个专业群,其中市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8个。近年来,学院先后有多名教师被评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功申报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全国教育系统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获得重庆市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专业课程组第一名、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教科文卫体系统巾帼标兵等市级以上荣誉,20余名教师在全国和重庆市高职高专技能大赛中获奖。    学院坚持“服务城镇化,培育新市民”的办学思想,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重视学生素质教育及全面发展。 学院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与12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2017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21%,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和欢迎。学院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授予先进教学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综合竞争力50强职业院校,是重庆市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试点基地、科大讯飞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等。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六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第七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普通高中艺术生设置“艺术类”。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第八条  我院2018年23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河南、安徽、湖北八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72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1、我院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cqcvc.com.cn)查询;2、收费及公示:①学费收费5600元/年-68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000-1200元/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热水供应系统、风扇、宽带网、空调等,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第九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第十条 录取规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1.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或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五官端正,体型匀称。4.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则录取到同一专业。5.艺术类录取原则:文化艺术双上线后,按艺术分从高到底录取。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第十一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各省市高职(专科)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奖助贷学金制度: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3.按渝府办发【2017】183号文件精神,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4.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特殊困难学生学费。 第十三条 其他须知:1.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时所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印发的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第十四条 监督机制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49578007。 第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电话:023- 49578000 49579000 传真:023- 49578033学校网址:http://www.cqcvc.com.cn招生网址:http://zsw.cqcvc.com.cn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8年5月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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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2%u0033-%u0034%u0039%u0035%u0037%u0038%u0030%u0030%u0030/%u0030%u0032%u0033-%u0034%u0039%u0035%u0037%u0039%u0030%u0030%u0030/%u0030%u0032%u0033-%u0034%u0039%u0035%u0037%u0038%u0030%u0033%u0033(传真)
  • 邮编:
    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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