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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所在地:重庆 类型:医药类/专科

  •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2类。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第五条 教育部代码:14576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依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其青杠老年护养中心,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87.95亩,一期建筑面积近5.8万平方米。学院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00余万元。现有纸质图书10万余册,技能实训室31个,教学实习基地20余个,专任教师132人,“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7人。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1.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中职类面向护理类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我校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第十四条 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cqnvc.com)查询。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一)录取程序:高职专科、对口高职招生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二)录取原则: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2.排序原则: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护理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3.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4.退档原则:(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学院管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查询。第六章 其他第十六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被录取考生于2018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招生部门: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电话:023-87389028学校网址:www.cqnvc.com招生邮箱:10540582@qq.com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政编码:402763在渝招生代码:5093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2018年1月22日详情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4-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5093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编:402763)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占地288.2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97552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2.6万余册。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以上。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院官网(http://www.cqnvc.com)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院官网(http://www.cqnvc.co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参照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院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院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1.男女生比例:我院除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外,其余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3.录取体检标准:我院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院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院录取结束后在官网(http://www.cqnvc.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院报到入学,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院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1.监督申诉监督部门:党建思政部 监督电话:873890262.招生服务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编:402763)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工作部招生电话:87389028学校网址:www.cqnvc.com 招生网址:www.cqnvc.com电子邮件:cqhlxyzs@163.com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详情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统招考试招生计划2020-07-23
系部专业省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科类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护理系护理4151491762020201686助产922830977632医学技术与健康管理系康复治疗技术8529211177622中医康复技术1053538957632社会工作251311433211老年保健与管理102332小计745256279564444361713合计7455351008030详情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2020年招生简章2020-07-23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学院占地287.95亩,校舍面积近10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3.7万余册。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6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15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8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6人。学院聘请大量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较高实践技能水平的行家能手担任兼职教师。拥有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人文护理专委会委员、中国老年医学会院校教育分会委员、重庆市护理学会第二届消化肝病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营养护理专委会 委员、重庆市医院协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国家养老照护标准制作专家、重庆市十佳全能校医、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等为代表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担任全国教材主编6人次、副主编7人次、编委16人次。立项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24项,其中市教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13项、市委教育工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项、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4项、重庆医药职业教育集团教科研项目1项。教师发表论文26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8项。学院于2016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同年开始招生。现开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康复技术6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招生,目前在校生总数3887人。首届毕业生护考通过率97.8%,成绩喜人。学院有基础护理实训室、健康评估实训室、ICU模拟病房、护理实训室、助产实训室、人体形态学实训室、人体机能学实验室等校内实训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作为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有老年实训室、康复实训室等实训室。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积极推动产教融合,通过考察、遴选,签订了40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及养老机构作为学生实习基地,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抓好党的建设、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注重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更多更好培养健康服务人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学院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利用专业优势,走进社区,走进敬老院,开展义诊和健康宣教,为居民、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送去卫生健康知识,送去关爱和温暖,三年来,对接产业(行业)开展了社会培训 2项,开展义诊6次、健康宣教10余次,服务对象近2000人次。学院坚持“立足重庆、服务基层、院校结合”的办学方针和“呵护健康、德高技强、仁爱奉献、传承南丁格尔精神”的办学理念,积极利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院集团“1+3+15+5”的医疗、养护、教学等丰富资源,突出“院校”结合的办学特色,探索“医养教”深度融合模式,打造“医养教”深度融合平台,坚持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护理人才为主要任务,以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为特色,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质量上乘、西部一流、辐射全国”的高素质护理等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积极践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创建成为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优质高等护理类职业院校。 2020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系部专业学制招生科类护理系护理3年文科、理科助产3年文科、理科医学技术与健康管理系康复治疗技术3年文科、理科中医康复技术3年文科、理科社会工作3年文科、理科 2020年招生专业介绍(一)护理(专业代码:620201)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一定的创业能力和支撑终身发展的创业能力;掌握护理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整体护理能力和现代护理理念,面向各级医疗、预防、康复、保健机构的内科护士、外科护士、儿科护士、手术室护士、急诊科护士、口腔科护士、妇产科护士、中医护士、社区护士等护理岗位,能够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健康保健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主要课程:礼仪与沟通、患者安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护理管理与卫生法规、心理与精神护理、人体形态、人体机能、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病理基础、护理药理、基础护理、健康评估、成人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童护理、急救护理、社区护理、中医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延续护理等。其中实践教学课程占总学时的57.11%。3.就业去向: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外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及康复机构从事护理、教育、管理、预防保健、创新创业等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1+X证书”考试及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助产(专业代码:620202)1.培养目标: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一定的创业能力和支撑终身发展的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具备整体护理能力和现代护理理念,掌握助产学、护理学、妇幼保健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向妇幼保健、各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的助产、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或护理工作岗位,能够从事助产士、妇产科护士、儿科护士、外科护士、社区护士、母婴保健等工作的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助产人才。2.主要课程:礼仪与沟通、患者安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护理管理与卫生法规、心理与精神护理、助产技术、优生优育与母婴保健、人体形态、人体机能、病理基础、护理药理、基础护理、健康评估、成人护理、妇科护理、儿童护理、助产学等。其中实践教学课程占总学时的58.64%。3.就业去向:在妇产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医院妇产科从事助产工作;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计划生育指导、妇幼保健等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1+X证书”考试及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三)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代码:620501)1.培养目标: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一定的创业能力和支撑终身发展的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康复治疗服务业发展需要,具备整体康复治疗能力和现代康复治疗理念,掌握康复治疗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康复评定技术、物理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言语治疗技术为骨关节损伤、神经损伤和心肺功能障碍等急、慢性患者进行评定、制定治疗计划和实施康复治疗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技术技能型高素质人才。2.主要课程:人体形态学、人体运动基础、人体发育概要、运动生理学、康复诊断基础、康复评定学、物理因子治疗学、运动疗法、作业治疗学、言语治疗学、内外科疾病康复、神经康复技术、肌肉骨骼康复技术、传统康复技术、康复工程等。3.就业去向:各级综合康复医疗机构(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儿童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育医院等),残联及民政系统、养老院、护理院及特殊教育学校、运动管理机构等康复评定及康复治疗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四)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代码:620811)1.培养目标: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一定的创业能力和支撑终身发展的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老年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基础医学知识、康复医学基础知识、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健康管理核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长期照护能力、介护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老年健康服务产业技术技能型高素质人才。2.主要课程:中国老年医疗照护、老年人能力评定、健康管理、中医基础理论、老年中医康复保健、营养与膳食、传统康复技术、老年心理、老年社会工作、礼仪与沟通、老年政策法规、老年活动组织与策划、老年伦理、老年保健流行病学、患者安全、急救护理、社区护理、延续护理。 3.就业去向:各级各类康养产业机构服务与管理岗位(括养老护理、养老管家、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活动策划、老年健康管理、老年康复保健、老年营养管理、慢性疾病管理、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等)、医疗辅助服务等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五)社区康复(专业代码:690304)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一定的创业能力和支撑终身发展的能力,系统掌握传统和现代康复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康复保健能力、老年照护能力、福利机构经营与管理能力、活动组织与策划能力、心理咨询能力,能够在各级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理疗保健机构和康复企业、残联等社会团体从事康复治疗照护与健康管理的,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主要课程:康复医学导论、人体运动基础、人体机能学、健康评估、康复评定学、物理因子治疗学、运动疗法、传统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学、康复护理学、康复心理学、康复工程、社区康复等。3.就业去向:适宜在各级各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机构、各级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老人福利院、老人公寓、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伤残军人疗养院、按摩院等)、残联、残疾儿童康复、特殊教育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残疾人用品用具机构、家政公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康复、保健、护理等技术服务和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六)中医康复技术(专业代码:620503)(一)培养目标1.培养目标: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一定的创业能力和支撑终身发展的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中医康复治疗服务业发展需要,具备整体康复治疗能力和传统康复治疗理念,掌握中医康复治疗岗位所需要的中医辨证、中医康复保健和中医康复治疗基本技能的核心能力,能够运用中国传统康复技术、物理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言语治疗技术为骨关节损伤、神经损伤和心肺功能障碍等急、慢性患者进行评定、制定治疗计划和实施康复治疗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技术技能型高素质人才。2.主要课程:包括人体解剖、人体运动基础、运动生理病理学、中医康复导论、中药与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基础、中医临床疾病概要、经络与腧穴学、传统运动疗法、传统康复技术、现代康复技术、康复评定学、物理因子治疗学、中医骨伤筋伤、中医饮食营养与养生、康复工程、社区康复、康复心理学、卫生法律法规、中医康复保健机构运营与管理等课程。3.就业去向: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保健服务机构康复、推拿、养生保健、美容、康复中心等岗位从事社区卫生管理及康复评定与康复治疗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七)社会工作(专业代码:690101)1.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牢固掌握社会工作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方法及技能,具有适应社会发展变化能力和社会参与意识,秉持“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面向学校、社区、医院等社会组织或社会服务类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职业群提供专业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主要课程:社会工作导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与法规、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伦理、社会工作礼仪、社会工作实务、医务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方法、社会工作项目策划、社会心理学基础、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3.就业去向:各级民政系统的行政人员及助理岗位;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体组织的管理、服务岗位;学校、司法部门、卫生组织等领域的专业社工岗位;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行政人员、管理岗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机构的管理、服务岗位;儿童、老年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岗位;其它各种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管理、服务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收费标准1.学费(1)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12000元/年(2)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社会工作专业:10000元/年2.住宿费:1000元/年。报考方式 考生需在考试所在地通过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校,学校代码、专业计划和专业代码以重庆市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资助政策我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院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招生咨询方式学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学院网址:www.cqnvc.com咨询电话:023-87389028咨询QQ:3199229873 招生邮箱:cqhlxyzs@163.com传真:023-87389015 邮政编码:402763 学院官网二维码特别说明1.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2.本招生简章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若有疏漏或刊印后政策性调整,请予指正,我校将本着真实、负责原则予以修正。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3月31日详情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办主任请回答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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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1-02-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93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 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编:402763)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占地288.23亩。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2.6万余册。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9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以上。目前在校生总数近3900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nvc.com)或《2021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以上专业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nvc.co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但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院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nvc.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1年 5 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党建思政部   监督电话:8738902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编:402763)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工作部  招生电话:87389028  学校网址:www.cqnvc.com  招生网址:www.cqnvc.com  电子邮件:cqhlxyzs@163.com  第二十六条 招生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2日详情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9-06-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Chongqing NursingVocational College)第四条  教育部代码:14576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于2016年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是一所实施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教育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第七条  基本办学条件: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占地288.2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97552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12.6万余册。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以上,目前在校生总数近320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第九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第十四条  录取基本原则: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一)学校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投档规则。(二)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三)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因分低未能满足,则参加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参加后序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四)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五)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查询。第十七条  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专业10000元/年。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1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cqnvc.com招办电话:023-87389028监督电话:023-87389019招办邮箱:cqhlxyzs@163.com招办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邮政编码:402763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6月3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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