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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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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

英文名: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重庆师大 重师 ”,“CQNU”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37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师范类/考研院校

卓越计划
  •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1-12-09
一、重庆师范大学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隶属于重庆市人民政府管理,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面积2804亩,有教职工198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7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19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42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23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70%,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275人。  50多年来,虽几经调整,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多渠道服务社会,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一个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已经形成。  近年来,贾庆林、习近平、贺国强、刘延东、薄熙来、许嘉璐、韩启德、张梅颖、郑万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同志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314总体部署”,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  二、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包括田径,男、女篮球项目,自1993年以来,我校一直是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教育部批准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过这些年的建设、实践,我们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CUBA(重庆赛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田径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各级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破赛会纪录。而今,学校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等设施,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校正努力探索一条与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新路,以学校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带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实践“健康校园”、“健康重庆”。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篮球(男女均可),计划招生人数65名。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五、报名及测试流程  (一)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qnu.edu.cn上下载);  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竞训办公室诸文兵老师收(详细地址附后),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2月29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2年3月5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2.复核: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2年3月10日上午8:00-9:00在大学城校区体育学院参加资格复核。  (三)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  2、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项目日期时间地点测试内容体育专项测试2012年3月10日9:00-12:00大学城校区体育场田径9:00-12:00大学城校区体育馆篮球文化课考试2012年3月11日9:00-13:00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语文、数学、英语  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  (四)公示与备案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公示、备案。  六、录取  (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  (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三)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专业选择  自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且符合相关招生政策,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学校所有17个学院当中的非艺体类的所有专业由学生选择。  八、学籍管理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凡我校正式高水平运动员(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将实行4—6年学制。每学期认真、积极参与课余训练,且完成相关竞赛任务者,学校将按每学期2—4个学分进行奖励。队员所有课程实行学分制,修满规定学分毕业。  (二)实行运动员的学业成绩与参加体育竞赛成绩挂钩的政策,根据运动员在各级体育竞赛中取得的名次、达到等级等,其各门功课的成绩考核与记载按《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享受各科实际考试成绩乘以相应系数的优惠记分办法。  九、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  (五)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401331  联系电话:(023)65910379(体育学院诸老师)65911111(校招办)  电子邮箱:xsc8@cqnu.edu.cn  网址:http://zsb.cqnu.edu.cn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2-11-20
一、重庆师范大学简介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近60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了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了“立教无类,育师有道,构建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矢志服务巴蜀基础教育”和“修己达德,朋辈互喻,推行‘五自’教育,熔铸学生优秀特质”的鲜明办学特色。   近年来,习近平、贾庆林、贺国强、刘延东、许嘉璐、韩启德、张梅颖、郑万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314总体部署”,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二、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简介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包括田径,男、女篮球项目,自1993年以来,我校一直是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教育部批准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过这些年的建设、实践,我们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CUBA(重庆赛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田径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各级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破赛会纪录。而今,学校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等设施,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校正努力探索一条与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新路,以学校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带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篮球(男女均可),计划招生人数65名。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五、报名及测试流程   (一)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qnu.edu.cn上下载);   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康老师收,邮编40133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3月1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3年3月5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2.复核: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3年3月8日9:00-17:00在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   (三)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   2.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项目日期时间地点测试内容体育专项测试2013年3月9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场田径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馆篮球文化课考试2013年3月10日9:00-13:00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语文、数学、英语  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   (四)公示与备案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公示、备案。   六、录取   (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   (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三)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专业应为大学城校区非艺体类专业。   八、学籍管理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九、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   (五)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401331   联系电话:(023)65910379(体育学院诸老师)、65911111(校招办)   网址:http://zsb.cqnu.edu.cn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3-12-12
一、重庆师范大学简介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近60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了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了“立教无类,育师有道,构建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矢志服务巴蜀基础教育”和“修己达德,朋辈互喻,推行‘五自’教育,熔铸学生优秀特质”的鲜明办学特色。近年来,习近平、贾庆林、贺国强、刘延东、许嘉璐、韩启德、张梅颖、郑万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 314 总体部署”,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二、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简介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包括田径,男、女篮球项目,自1993年以来,我校一直是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教育部批准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过这些年的建设、实践,我们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CUBA(重庆赛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田径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各级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破赛会纪录。而今,学校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等设施,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校正努力探索一条与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新路,以学校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带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三、招生项目及计划项目为田径、篮球(男女均可),计划招生人数65名。四、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测试流程(一)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qnu.edu.cn下载);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康老师收,邮编40133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月6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二)资格审查1.初审: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4年1月7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2.复核: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4年1月10日9:00-17:00在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三)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2.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项目 日期时间地点测试内容体育专项测试2014年1月11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场田径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馆篮球文化课考试2014年1月12日9:00-13:00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语文、数学、英语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四)公示与备案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公示、备案。六、录取(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三)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四)录取专业应为大学城校区非艺体类专业。七、学籍管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八、附则(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五)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0379(体育学院诸老师) 、65911111(校招办)网址:http://zsb.cqnu.edu.cn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5-02-03
一、重庆师范大学简介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面积2804亩,包括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北碚校区。近60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两轮驱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汉语国际教育“三驾马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特色办学格局。近年来,多名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二、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简介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包括田径,男、女篮球项目,自1993年以来,我校一直是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教育部批准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过这些年的建设、实践,我们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CUBA(重庆赛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田径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各级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破赛会纪录。而今,学校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等设施,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校正努力探索一条与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新路,以学校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带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实践“健康校园”、“健康重庆”。三、招生项目及计划项目为田径、篮球(男、女),计划招生人数60名。四、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五、报名及测试流程(一)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qnu.edu.cn上下载);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原件);3.报名材料必须按报名表、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秩序册顺序装订。报名材料请以EMS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赵老师收,邮编40133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二)资格审查1.初审:我校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5年3月25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2.复核: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5年3月30日9:00-17:00在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3.体检:资格复核通过者需参加体检,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地点为重庆师范大学校大学城校区医院。(三)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1、复核及体检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2、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项目 日期时间地点测试内容文化课考试2015年3月31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专项测试2015年4月1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场田径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馆篮球注:若测试时间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四)公示与备案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公示、备案。六、录取(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需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三)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文化课考核后,认为其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四)录取专业应为大学城校区非艺体类专业。八、学籍管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九、附则(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五)我校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0379(体育学院诸老师) 、65911111(校招办)电子邮箱:cqsdzsb@163.com网址:http://zsb.cqnu.edu.cn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6-01-28
一、重庆师范大学简介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60余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两轮驱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汉语国际教育“三驾马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特色办学格局。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二、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简介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包括田径,篮球(男、女)项目,自1993年以来,我校一直是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过这些年的建设、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CUBA(重庆赛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田径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各级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破赛会纪录。而今,学校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等设施,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校正努力探索一条与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新路,以学校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带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实践“健康校园”、“健康重庆”。三、招生项目及计划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篮球(男子)0-5篮球(女子)0-5田径0-48四、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五、报名及测试流程(一)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qnu.edu.cn上下载);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名材料请以EMS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赵老师收,邮编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23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二)资格审查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3月25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2.复核: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6年3月29日9:00-17:00在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三)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2.考生须在生源地参加当年高考报名。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项目日期时间地点测试内容体育专项测试2016年3月30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场田径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馆篮球文化课考试2016年3月31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教学楼语文、数学、英语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四)公示与备案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公示、备案。六、录取(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须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三)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四)录取专业应为大学城校区非艺体类专业。七、学籍管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八、附则(一)本简章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五)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相关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0379(体育学院诸老师) 、65911111(校招办)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008-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精神,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情况第一条 重庆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637)创办于1954年,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现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图书馆藏书215万册,中外文期刊和电子期刊20000余种。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427人;硕士生导师188人,被外校聘为博士生导师9人;教师中有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676人。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1个应用技术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十大门类。第三条 重庆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另外,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位于重庆市合川市学府路9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学院独立进行招生和发布招生信息。 第二章 报考要求第四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五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2、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类)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肝功正常、无色弱。3、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导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第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七条 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给我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艺体类、编导类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它各类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4、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结合相关科目成绩确定考生被录取的专业。一二志愿间级差10分,其它志愿间级差5分。5、在专业录取计划已经满额时,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6、艺术类专业、编导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高低录取,体育教育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按综合分或专业成绩录取。 7、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B+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等级后分数;(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第四章 奖、助、贷学金和勤工助学第九条 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按学院年级学生人数的5%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院年级学生人数的20%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学期35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院年级学生人数的25%评定,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学期150元。此外,还设有多项单项奖学金。第十条 师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37元/月,在校不足一个月,按半个月发放。第十一条 对于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同学,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香港应善良助学金、星巴克助学金、贫困新生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冬衣补助、返家车费补助等。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为尚未开展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第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明各专业收费标准及住宿费标准。(1) 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4000元/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3700—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5000—11500元/年;(2) 住宿费标准:400—1200元/年。第十三条 学校给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第十四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3-65305606学校网址:www.cqnu.edu.cn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15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基本情况第一条?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现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图书馆藏书216.9万册。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有专任教师1177人,其中正、副高职称533人;硕士生导师233人,被外校聘为博士生导师1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占70%。现有4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及中职教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十大门类。第三条?重庆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另外,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位于重庆市合川市学府路9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学院独立进行招生和发布招生信息。?第二章 报考要求第四条?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五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2、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类)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肝功正常、无色弱。3、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应用技术)专业、导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第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七条?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给我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4、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结合相关科目成绩确定考生被录取的专业。一二志愿间级差10分,其它志愿间级差5分。5、在专业录取计划已经满额时,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6、艺术类专业、编导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录取,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按综合分或专业成绩录取。 7、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B+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等级后分数;(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第四章 奖、助、贷学金和勤工助学第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参评综合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1500元/生·学年;二等奖奖励金额700元/生·学年;三等奖奖励金额300元/生·学年。另外符合条件的同学还可参评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第十条?对于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同学,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香港应善良助学金、星巴克助学金等。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为尚未开展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第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明各专业收费标准及住宿费标准。(1) 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4000元/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3700—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5000—11500元/年;(2) 住宿费标准:400—1200元/年。第十二条?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第十四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3-65305606学校网址:www.cqnu.edu.cn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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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虎溪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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