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重庆大学

[切换城市]
重庆站> 重庆教育> 重庆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信息

重庆师范大学

英文名: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重庆师大 重师 ”,“CQNU”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37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师范类/考研院校

卓越计划
  •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9-01-22
一、基本概况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构建形成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院校代码10637。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占地面积2688亩,在校本科生2.49万余人,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0%以上,拥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等省部级人才280余人次;校舍建筑面积约134.7万余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近27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0997亿元。学校包括大学城、沙坪坝和北碚三个校区,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沙坪坝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运动训练专业隶属于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其学生是学校各项目代表队的绝对主力军,近年来取得井喷式突出的运动成绩。如2018年,女网蝉联“三年冠”(华西赛区)、成为“华西王”、勇进四强(总决赛),男网蝉联(总决赛)亚军,创重庆市也是全国师范大学最好成绩;2017年,女子沙排先后获得中国大学生锦标赛、大奖赛和邀请赛冠军,实现了大满贯。男子网球和女子沙排成为重庆市体育局共建队伍,承担重庆市参加下届全运会任务。男子篮球队连续闯进全国总决赛,创川渝地区参赛队最好成绩;女子篮球获重庆市大学生锦标赛“四年冠”;田径队获得重庆市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双料第一,多次在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重庆市参赛队第一。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等队伍也曾获得多枚金牌。师资力量雄厚,是取得以上突出成绩的有力保障。全院有教授8名,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名,拥有国际健将、国家健将等级教师多名,全国最佳教练员2名,全国优秀教练多名。二、运动训练专业介绍1.培养层次:本科2.学习形式:全日制3.标准学制:4年4.修业年限:3-6年5.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优秀的竞技运动技能,可从事各层次运动队教练、体育教学、体育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6.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教育学、运动心理学、各专项理论与实践、运动选材学、运动营养学、运动竞赛管理学等。三、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总计划:70人2.招生范围及相应运动等级要求:篮球、田径、足球(十一人制)、网球等4个项目面向全国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举重、乒乓球、射击、拳击、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等6个项目面向全国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3.招生项目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项目名称招生计划(名)男女篮球77田径(三级跳远、跳远、跳高、铅球、铁饼、标枪、110米栏(男)、100米栏(女))77足球(非守门员)100足球(守门员)20网球75排球(非自由人)33沙滩排球02乒乓球(含免试)2举重(含免试)1拳击(含免试)5射击(含免试)2四、考生报名条件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运动员等级达到相关项目要求(审批日期自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五、报名方式运动训练专业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可下载),并在2018年3月15日前交给所报名第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六、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年版)。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我校在接到分项目考试相关通知后也会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发布,请考生留意。七、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考生所在地各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请自行于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APP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按规定参加考试。日期时间科目4月20日上午9:00-10:30语文下午14:00-15:30数学4月21日上午9:00-10:30政治下午14:00-15:30英语八、录取规则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学校划定最低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九、免试入学办法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8﹞131号)文件执行,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招生项目:举重、射击、乒乓球、拳击、攀岩。十、信息公开我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公示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我校网站及相关省级考试机构网站公示。十一、学历、学位获取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标准学制4-5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1年,最长不超过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2年,本科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十三、其他1.本招生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规定冲突的,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为准。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3.未尽事宜以《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8]132号)及相关文件为准。4.联系方式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01331咨询电话:023-65911111 网址:zsb.cqnu.edu.cn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22
一、院校概况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86年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国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是重庆市属高校中唯一面向全国招收运动训练本科专业的学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本科,全称为重庆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637。二、高水平运动队简介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包括田径、篮球(男、女)项目。我校一直是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过多年的建设、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CUBA(重庆赛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田径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各级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破赛会纪录。学校现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校正努力探索一条与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新路,以学校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带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实践“健康校园”、“健康重庆”。三、招生项目及计划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篮球(男子)0-5篮球(女子)0-5田径(不招链球、全能、竞走)0-50四、报考条件(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五、报名及测试流程(一)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可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qnu.edu.cn上下载);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中在读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材料;报名材料请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赵老师收,邮编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二)资格审查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3月10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2.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3张,于2017年3月16日9:00-17:00在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者可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三)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标准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2.凡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日期时间地点测试内容3月17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场田径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馆篮球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四)公示与备案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公示、备案。六、录取(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须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二)录取专业为大学城校区非艺体类专业,在浙江、上海只能录取到当年所在省份招生专业并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三)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录取的文化要求分为三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全国高水平运动队文化单独考试)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的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批次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七、学籍管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八、附则(一)本简章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五)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相关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23
一、院校概况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86年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是重庆市属高校中唯一面向全国招收运动训练本科专业的学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本科,全称为重庆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637。二、高水平运动队简介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包括田径、篮球(男、女)项目。我校一直是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通过多年的建设、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CUBA(重庆赛区)、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田径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等各级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多次破赛会纪录。学校现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目前,我校正努力探索一条与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新路,以学校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带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实践“健康校园”、“健康重庆”。三、招生项目及计划2018年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共60名,详见下表。项目队别小项招生计划篮球女队中锋2前锋2后卫1男队中锋1前锋2后卫2田径女队不限50男队不限合计60四、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符合以下条件可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田径项目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篮球项目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二) 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 各省(市、自治区)如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单独要求的,考试考生须获得生源省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认定。(四)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五、报名及测试流程(一)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本简章末尾处附件下载);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名次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无需整本复印,仅复印有考生信息页面)、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高中在读证明、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下载地址同上);报名材料请务必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赵老师收,邮编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2月26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二)资格审查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8年3月6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2.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于2018年3月9日9:00-16:30在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者可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三)体育专项测试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标准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安排表。日期时间地点测试内容3月10日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场田径9:00-17:00大学城校区体育馆篮球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四)文化课考试1.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报名。(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15日。(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3)考试时间:时间上午 下午 9:00—10:3014:00—15:304月21日语文 数学 4月22日政治 英语 文化统考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安排请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文化课单独考试的相关要求执行。2.其他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五)公示与备案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公示、备案。六、录取(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须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二)报考专业请见《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2018年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在浙江、上海只能录取到当年所在省份招生专业并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三)学校在合格考生中,依据各项目招生计划和专项考试成绩划定壹类、贰类、叁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壹类:参加全国高水平运动队文化单独考试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的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壹类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贰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贰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叁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叁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贰、叁类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要求以有关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文化成绩优惠指标安排表等级项目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女子后卫前锋中锋后卫前锋中锋壹类0-20-20-20-10-10-20-2贰类0-90-9      叁类0-30      七、学籍管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本科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八、附则(一)本简章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五)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相关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  点击下载:附件一: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二: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证明.doc  点击下载:附件三:高水平运动队2018年报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点击下载:附件四:2018年篮球高水平考试标准.docx  点击下载:附件五:2018年田径高水平测试标准.doc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3
一、院校概况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构建形成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院校代码10637。二、高水平运动队简介重庆师范大学足球运动队长期位居重庆市高校足球比赛前列,通过多年的建设、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队经验,在重庆市校园足球联赛比赛、CUFA(重庆赛区)比赛中都取得优异成绩。学校现已建立了运动队员学习、训练、管理、医务监督等多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监控体系;具备高水平运动项目训练、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教练员队伍;具有训练、比赛及科研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三、招生项目及计划2019年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共22名,详见下表。项目队别小项招生计划足球(十一人制)男队非守门员0~10守门员0~1女队非守门员0~10守门员0~1四、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符合以下条件可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二) 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 各省(市、自治区)如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单独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生源省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认定。(四)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五、报名及测试流程(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本简章末尾处附件下载);2.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成绩证书及相应比赛秩序册复印件(无需整本复印,仅复印有考生信息页面)、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高中在读证明、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下载地址同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的查询结果截图。报名材料请务必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赵老师收,邮编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留好备份。(二)资格审查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3月26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2.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初审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复核,请考生带上报名材料原件,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于2019年3月29日9:00-16:30在我校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者可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三)体育专项测试1.复核合格后统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安排:2019年3月30日 9:00至17:00。测试标准以《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年版)足球项目规定的内容为准。详见以下链接(http://www.ydyeducation.com/ydyadmin.php?m=index&c=new&a=news_detail&nav=nav_sy&tycz=_on&id=6549)注:若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考生对自身的考试安全负责,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四)文化课考试1.根据教育部规定,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请选择报名类别“高水平”。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考试大纲、考试地点、成绩查询等由主管部门规定为准。2.其他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五)公示与备案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公示、备案。六、录取(一)拟报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除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外,仍须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合格。(二)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类。(三)学校在合格考生中,依据各项目招生计划和专项考试成绩划定壹类、贰类、叁类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壹类:参加全国高水平运动队文化单独考试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的合格考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壹类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贰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贰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叁类: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叁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贰、叁类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要求以有关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文化成绩合格划定优惠指标安排表项目队别位置招生计划壹类贰类叁类足球 (十一人制)男队(11)非守门员0~100~20~30~6守门员0~1女队(11)非守门员0~100~20~30~6守门员0~1合计0~220~40~60~12七、学籍管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属于我校在册学生,其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和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标准学制4-5年(工商管理类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1年,最长不超过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2年,本科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八、附则(一)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二)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相关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的运动员,学校将定期向运动员发放相应训练生活补贴。(五)本简章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六)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331,联系电话:023-65911111。----  点击下载:附件一: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二: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证明.doc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代码10637。 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包括大学城、沙坪坝和北碚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688亩,在校本科生2.68万余人,学校专兼任教师17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5%以上,博士生导师25人。 校舍建筑面积约134.7万余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近27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3亿元。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沙坪坝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类别第四条 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聋人单招等。第五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各省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报考及录取要求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其他要求:1.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2.音乐学类各专业、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3.音乐学类各专业、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4.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十条 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1)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2)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于调剂志愿,如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3)若分数相同时依序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综合、语文成绩;理工类专业比较综合、数学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4.艺术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空中乘务类面试成绩*0.6。5.除书法学在重庆认定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4)音乐学类各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5)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6)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类各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相关类别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6.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其中重庆体育教育专业文化成绩前10名且英语不低于80分的首次进档考生优先录取。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7.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或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大类及分流专业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其中产品设计包括校企合作班珠宝首饰设计方向70人;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8.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简称:121项目实验班),在金融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和酒店管理四个专业(类)招生,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美学习的费用。其中,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在美方完成第二三学年课程学分的,需有至少3个月的海外学习经历,且修完至少12个海外学分,方能申请我校学历和学位证书。该项目只招收有121项目实验班志愿的考生,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121项目实验班之外的专业。9.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根据重庆市统一安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铜梁区、璧山区、垫江县、云阳县,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10.江苏省录取原则为:(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得超过三门。11.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12.在严格遵守上述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浙江、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奖、助、贷和勤工助学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校级综合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奖励金额100元/生?学年,并发放荣誉证书。另外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第十三条 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学校设大学生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第六章 收费及其他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初按学年学费预收,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本科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本科学士学位。第十六条 121项目实验班第一至第四学年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赴国(境)外学习期间除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外,还应按照国(境)外的标准向国(境)外大学缴纳学费,并承担办理出国(境)手续和在国(境)外大学学习所需的费用。第十七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水平运动队、特殊教育聋人单招、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第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学校网址:www.cqnu.edu.cn电子邮箱:cszb@cqnu.edu.cn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邮政编码:401331 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代码10637。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包括大学城、沙坪坝和北碚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688亩,在校本科生2.55万余人,专任教师16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近80%,拥有各类图书约27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9亿元,总建筑面积1346610.07平方米。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沙坪坝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类别第四条  招生类别:统招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听障生单招等。第五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各省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报考及录取要求第七条  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其他专业报考语种不限;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其他要求:1.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2.音乐学、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3.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试并到达相应要求。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2.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1)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2)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于调剂志愿,如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3)若分数相同时依序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综合、语文成绩;理工类专业比较综合、数学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艺术教育专业要求参加我校空中乘务类专业面试且合格,按文化分高低择优录取,培养空乘与礼仪专门人才。4.书法学在重庆认定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音乐表演、舞蹈学在山东认定曲阜师范大学校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4)音乐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5)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6)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只招美声、民族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相关类别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5.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6.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或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大类及分流专业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其中产品设计包括珠宝首饰设计校企合作班70人;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7.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简称:121项目实验班),在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和酒店管理四个专业招生,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美学习的费用。其中,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在美方完成第二三学年课程学分的,需有至少3个月的海外学习经历,方能申请我校学历和学位证书。该项目只招收有121项目实验班志愿的考生,考生须持该项目实验班入学告知书入学,入学后不得转入121项目实验班之外的专业。8.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根据重庆市统一安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铜梁区、璧山区、城口县、云阳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9.江苏省录取原则为:(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得超过三门。10.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11.在严格遵守上述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浙江、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第五章 奖、助、贷和勤工助学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校级综合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奖励金额100元/生?学年,并发放荣誉证书。另外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第十三条  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学校设大学生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第六章 收费及其他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年初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相关文件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设定标准学制,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1年,最长不超过标准学制规定的年限2年(应征入伍、创业休学除外)。本科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第十六条  121项目实验班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赴国(境)外学习期间费用自理并承担办理出国(境)手续所需的费用。第十七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水平运动队、听障生单招、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第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学校网址:www.cqnu.edu.cn    电子邮箱:cszb@cqnu.edu.cn监察处电话:023-65363403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邮政编码:401331 详情
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5-02-05
一、校院概况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86年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国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是重庆市属高校中唯一面向全国招生运动训练本科专业的学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本科,全称为重庆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637。重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现有教师50余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4人,拥有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及全国冠军头衔的高水平教师多名,为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量体育类专门人才,在校生多次在全国体育赛事中获奖。二、运动训练专业介绍1.培养层次:本科2.学习形式:全日制3.标准学制:4年4.修业年限:3-6年5.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优秀的竞技运动技能,可从事各层次运动队教练、体育教学、体育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6.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教育学、运动心理学、各专项理论与实践、运动选材学、运动营养学、运动竞赛管理学等三、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计划:50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3.招生项目及相应运动等级要求: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沙滩排球项目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跆拳道项目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四、考生报名条件1.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运动员等级到达项目要求,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截止2015年2月28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信息为准;3.身体健康;五、报名方式运动训练专业采用网上报名。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及志愿填报。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六、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31日9:00—17:00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存档备查:高中毕业证(应届生由学校出示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级以上运动员还须提供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编号以备查验)、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主办或承办单位印章)、身份证复印件(需交原件核对)、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领取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七、考试相关安排1.体检:2015年3月31日(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医院)2.体育专项考试:2015年4月2日,考试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3.文化课考试:日 期时 间科 目4月25日上 午9:00-10:30语 文下 午14:00-15:30数 学4月26日上 午9:00-10:30政 治下 午14:00-15:30英 语文化课考试由考生所在地各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八、录取规则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九、免试入学办法符合《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4]177号)文件中相关条件的考生,可提交面试入学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予以录取。十、信息公开我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公示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我校网站及相关省级考试机构网站公示,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十一、学历、学位获取由重庆师范大学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十三、其他1.本招生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规定冲突的,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为准。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3.未尽事宜以《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4]190号)为准。4.联系方式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01331咨询电话:023-65911111网址:zsb.cqnu.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虎溪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电话:
    %u0030%u0032%u0033-%u0036%u0035%u0039%u0031%u0031%u0031%u0031%u0031
  • 邮编:
    401331
相关推荐
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简章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