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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

英文名: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 简称:“川美”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55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考研院校

市属高等院校
  •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2020-06-09
四川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自1940年建校以来,坚守“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遵循“为民、致远、有容、出新”的办学理念,以出人才、出作品倍受赞誉。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素质、创新性、实践型艺术人才,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海内外,是我国培养美术高级人才的摇篮。一.报考对象和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⑥自2019年起,参加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二.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收费标准(一)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邮政编码:401331)(二)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专业(方向)介绍,请登陆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三.普通类(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报考要求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在2020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不限于艺术考生),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报考要求(一)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仅限艺术考生报考。(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报名考试费分别为220元/人,理论类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费。(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1.考点设置、报名考试时间、报考考生范围见下表。其中,报考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的四川考生,只能参加重庆考点(1月5日和1月18-19日)的考试。2.报名缴费办法:(1)太原(山西省外考生)、杭州、福州、郑州、广州、桂林、重庆、贵阳考点:在我校招生处官网http://www.scfai.edu.cn/zsb/点击登录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入报名程序。报名流程如下:填报考生信息→选择报考类别→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报考所需资料(考生照片及相关证件)→等待审核报考资料→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请在24小时内上传考生照片、身份证及艺术类考生证件,如因上传报考资料不及时导致审核未通过和不能打印准考证,责任由考生自负。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系统“帮助中心”查询。(2)太原(山西省考生)、石家庄、沈阳、南京、合肥、南昌、青岛、长沙、兰州考点均使用考点的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交验材料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 3.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否则参加我校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报考造型类、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报考理论类和书法类的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2)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考试,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3)接收外省考生的考点,原则上优先保障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考,若因考点容量问题,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重庆考点,我校重庆考点暂不设容量上限。其他考点若有容量问题,将另行公告。(四)考试科目、范围、时长、画幅和用具注:(1)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满分为300分,理论类满分为100分。 (2)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3)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4)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图片或文字资料、色卡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5)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或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画板(不小于八开纸,不得有任何文字和图案)、颜料、画笔等考试用具全部由考生自备。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直流电(自带电)吹风机。 (6)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2019年起,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将记入我校招生考试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同时将通报考生所在省招办(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文化报名和考试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六.志愿填报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处官网http://www.scfai.edu.cn/zsb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省报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若不一致而影响录取专业,责任由考生自负。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 七.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3.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八.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1.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2.文化考试:香港、澳门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考试。台湾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可直接申请就读我校,也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课考试。3.具体事宜请查阅《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九.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其他事项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2.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处官网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4.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5.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招生处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6.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简介2020-06-09
https://www.scfai.edu.cn/zsb/info/1002/1967.htm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SiChuan Fine Arts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建校于1940年,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学科、专业齐全的公办综合性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第三条 学校现有黄桷坪和大学城两个校区,占地110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黄桷坪校区办学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邮编为400053。大学城校区办学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邮编为401331。第四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四川美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拟定招生计划及有关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九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日常工作。第十条 四川美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纪委、监察处电话:(023)65921039,(023)65921038。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2019年,学校理论类、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普通类等5个大类面向全国招生。理论类包括: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等3个专业。书法类包括:书法学专业。造型类包括: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实验艺术等8个专业。设计类包括: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普通类包括:工业设计、建筑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等3个专业。第十二条 在国家正式下达的的招生计划内,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具体专业方向和招生计划,以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艺术水平考试 第十四条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艺术水平考试(即专业校考),也不限于艺术考生,在2019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理论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即专业校考),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是否要求统考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造型类和设计类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其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并合格,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即专业校考)。第十七条 艺术水平考试科目:书法类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印稿设计三科;理论类考试科目为美术常识和鉴赏;造型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命题人物组合三科;设计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科。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第十八条 根据地缘结构和生源分布,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艺术水平考试考点,考生就近报考。第十九条 具备报名资格且考试时间不冲突,考生可兼报各类专业并分别参加各类别专业艺术水平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第二十一条 全国各考点试卷均集中在我校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将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评卷的质量。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新生录取。第二十三条 2019年,四川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情况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中:1.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3.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艺术教育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4.录取具体专业方向,根据学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满,对于服从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复查和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考生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经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美术学院信息公开网、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理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805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第二十六条 奖(助)学金。包括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第二十六条 奖(助)学金。包括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1.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4000元/年)。2.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应缴学费的100%)和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4500元/年、2500元/年、1500元/年)。(2)励志奖学金(标准为1500元/年)。(3)单项奖学金:包括著作出版、论文发表、获得专利、作品参展(发表)与获奖、综合素质奖励、优秀毕业生(标准为100元至10万元/项)和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4)勤工助学金。3.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已实行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我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具体专业方向、学制、学费、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相关具体要求和其他事宜,请以《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为准。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川美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四川美术学院学士学位。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称: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创建于194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学科、专业齐全的公办综合性美术学院。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黄桷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和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两个校区,占地1106亩。第三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本科招生的决议,领导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七条 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20年学校理论类、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普通类五个大类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第十条 在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内,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具体专业方向和招生计划,以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五章  考试事项 第十三条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不限于艺术考生报考,在高考后直接填报我校志愿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理论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是否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或是否要求统考合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造型类和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与设计)类的艺术统考并合格,并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书法类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印稿设计三科;理论类考试科目为美术常识和鉴赏一科;造型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命题人物组合三科;设计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科。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第十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具备报名资格且考试时间不冲突,考生可兼报各类别专业并分别参加各类别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第十八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一)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二)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三)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四)录取具体专业方向,根据学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满,对于服从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考生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并在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中公布。如上级部门或重庆市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一)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4000元/年)。(二)学校奖(助)学金包括:(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应缴学费的100%)和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4500元/年、2500元/年、1500元/年)。(2)励志奖学金(标准为1500元/年)。(3)单项奖学金:包括著作出版、论文发表、获得专利、作品参展(发表)与获奖、综合素质奖励、优秀毕业生等项目(标准为100元至10万元/项)。学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4)助学金(标准为2300-4300元/年)和勤工助学金。(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已实行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我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具体专业方向、学制、学费、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相关具体要求和其他事宜,请以《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为准。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招生处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2018-01-05
四川美术学院位于年轻的直辖市——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近八十年办学历史。学校遵循“贴近生活,服务人民;知能并重,奖掖新人;开放兼容,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能很好服务社会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研究、艺术管理和艺术教育高级专门人才,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国内外,是我国美术高级人才的培养摇篮。一.报考对象和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战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法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一)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邮政编码:401331)(二)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院系及专业(方向)介绍,请关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网和各院系网站。三.专业报名及考试(一)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在2018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不限于艺术考生),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专业报考要求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仅限艺术考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报名考试费分别为220元/人,理论类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报名费。由于各省要求不同,请考生按以下要求报名:1.“艺术升”网上报名:选择重庆、太原(山西省外考生)、沈阳、杭州、郑州、桂林、兰州、合肥、福州、青岛、广州考点的考生在“艺术升”系统(网址:https://www.artstudent.cn)网上报名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在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自行上网报名并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网上报名起始时间如下表,缴费截止时间为现场确认当天12:00。网上报名和缴费等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该网页“帮助中心”查询。注:合肥、福州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为暂定时间,若安徽省、福建省考试院批复有变动,另行公告。(1)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以下材料:a.本人签字的《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结束时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或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复印件。b.本人二代身份证或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证明材料。(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可选择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确认和打印准考证。a.由家长或同学持上述交验材料到现场代为确认和打印准考证。b.考生可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进行在线确认(时间为1月8日起,现场确认当天17:00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无须现场确认。但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服务费30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2019-01-10
座落在重庆的四川美术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近八十年办学历史。学校遵循“为民、致远、有容、出新”的办学理念和“志于道 游于艺”的校训,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素质、创新性、实践型艺术人才,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国内外,是我国美术高级人才的培养摇篮。一.报考对象和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和色弱,且省级相应艺术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②现役军人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后符合前述条件者。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③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④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⑤因触犯法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自2019年起,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二.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收费标准(一)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邮政编码:401331)(二)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③各专业(方向)介绍,请登陆四川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info/1002/1837.htm)。三.普通类(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在2019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不限于艺术考生),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四.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报考要求(一)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书法类仅限艺术考生报考。(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报名考试费分别为220元/人,理论类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退费。(三)报名办法1.考点设置、报名考试时间、报考考生范围见下表。其中,报考造型类、设计类的四川考生,只能参加重庆考点(1月19-20日)的考试。2.报名缴费办法:(1)书法类和理论类所有考点、造型类和设计类的太原(山西省外考生)、贵阳、重庆、福州、广州考点: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artstudent.cn)网上报名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在规定时间到自己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自行上网报名并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起止时间如下表,操作常见问题解决办法可进入系统“帮助中心”查询。①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以下材料:a.本人签字的《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结束时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或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复印件。b.本人二代身份证或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证明材料。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可选择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确认和打印准考证:a. 由家长或同学持上述交验材料到现场代为确认和打印准考证。b.考生可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进行在线确认(时间从报名开始后第三天起,现场确认当天17:00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无须现场确认。但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服务费30元,我校不推荐使用,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使用。(2)南京、太原(山西省考生)、沈阳、杭州、郑州、桂林、兰州、昆明、合肥、青岛、石家庄、南昌、武汉、长沙考点均使用考点的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交验材料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3.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否则参加我校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报考造型类、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报考理论类和书法类的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2)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考试,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3)接收外省考生的考点,原则上优先保障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考,若因考点容量问题,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重庆考点(1月19-20日考试),我校重庆考点不设容量上限。其他考点若有容量问题,将另行公告。注:福州考点时间为暂定时间,若有变动另行公告。(四)专业考试1.考试科目、范围、时长、画幅和用具见下表。2、注意事项:(1)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2)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图片或文字资料、色卡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4)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或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画板(不小于八开纸,不得有任何文字和图案)、颜料、画笔等考试用具全部由考生自备。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直流电(自带电)吹风机。(5)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2019年起,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作弊的考生,将记入我校招生考试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同时将通报本省招办(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条款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3.评分办法(1)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满分为300分,理论类满分为100分。(2)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3)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先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4)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成绩电子录入登记。五.文化报名和考试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9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六.志愿填报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省报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若不一致而影响录取专业,后果由考生自负。志愿填报时间:6月20日——6月28日,网报地址:http://www.scfai.edu.cn/zsb。七.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3.普通类(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和艺术教育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艺术教育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八.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1.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2.文化考试:香港、澳门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课考试。台湾地区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可直接申请就读我校,也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文化课考试。3.具体事宜请查阅《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九.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其他事项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2.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3. 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也未举办更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对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或举办考前辅导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4.《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不出售,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凡参与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经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或有关规定。5.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6.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7.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所有并归其解释。四川美术学院二〇一九年一月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关于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2018-04-10
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阅卷工作已结束,考生从即日起注册并登陆(专业考试期间已注册的考生可直接登陆)艺术升(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查询成绩。根据我校招生总计划和各省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经研究,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及志愿填报要求如下:一、合格分数线(一)造型类:1、河北、内蒙古、辽宁、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甘肃13个省(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35分。2、山西、安徽、河南、四川4个省的合格分数线为233分;3、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西、重庆、陕西、青海、宁夏、新疆10个省(市、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30分;4、北京、天津、上海3个市的合格分数线为225分;5、西藏合格分数线为210分;6、港澳台180分,单科不得低于60分。(二)设计类:1、辽宁、福建、江西、贵州、甘肃、宁夏6个省(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35分;2、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山东、湖北、广东、海南8个省(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32分;3、浙江、安徽、河南、广西4个省(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31分;4、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8个省(市、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30分;5、北京、天津、吉林、上海4个省(市)的合格分数线为225分;6、西藏合格分数线为220分;7、港澳台180分,单科不得低于60分。(三)书法专业:1、山东、湖南、广东3个省的合格分数线225分;2、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26个省(市、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四)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1、山东、重庆、四川3个省(市)合格分数线为86分;2、湖南、广西2个省(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85分;3、浙江、安徽、江西、河南4个省合格分数线为82分;4、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湖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个省(市、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80分。(五)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无需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均可报考,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二、志愿填报要求报考我校所有类别及专业(含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请务必于6月19日——6月29日,登陆艺术升(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按各省规定,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在各省招办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9日详情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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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2%u0033-%u0036%u0035%u0039%u0032%u0031%u0030%u0035%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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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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