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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

英文名: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 简称:“川美”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55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考研院校

市属高等院校
  •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2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SiChuanFine Arts 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建校于1940年,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的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占地约110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第三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 我校各项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六条 四川美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第七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四川美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以招生简章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艺术水平考试第十条 根据地缘结构和生源分布,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艺术水平考试考点,考生就近报考。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艺术水平考试,在2017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不仅限于艺术生),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二条 报考第十一条所列之外的其他专业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其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并合格,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艺术水平考试分造型类、设计类和书法学,可兼报并分别参加各类别专业考试。造型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命题人物组合三科,设计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科,书法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印稿设计三科,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第十三条 全国各考点试卷均集中在我校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将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评卷的质量。 第五章录取第十四条 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第十五条 四川美术学院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新生录取。 第十六条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情况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中:1.中国画、书法、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2.建筑学、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建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其他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3.绘画专业(实验艺术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4.录取具体专业方向,根据学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填报的志愿专业方向均已录满,对于服从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将进行复查和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考生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川美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四川美术学院学士学位。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包括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1.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4000元)。2.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应缴学费的100%)和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4500元、2500元、1500元)。(2)励志奖学金(标准为1500元)。(3)单项奖学金:包括著作出版、论文发表、获得专利、作品参展(发表)与获奖、综合素质奖励、优秀毕业生(标准为100元至10万元)和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4)助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经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美术学院信息公开网、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2017年理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805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第二十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分为重庆市黄桷坪校区和重庆市大学城校区。其中:黄桷坪老校区(公共艺术学院),办学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邮编为400053。大学城新校区(其他院系),办学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邮编为401331。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招生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纪委、监察处电话:(023)65921039,(023)65921038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SiChuan Fine Arts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建校于1940年,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学科、专业齐全的公办综合性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第三条 学校现有黄桷坪和大学城两个校区,占地约110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黄桷坪校区办学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邮编为400053。大学城校区办学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邮编为401331。第四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四川美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拟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第八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日常工作。第九条 四川美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纪委、监察处电话:(023)65921039,(023)65921038。 第三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2018年,学校理论类、书法类、造型类、设计类、普通类等5个大类面向全国招生。理论类包括: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等3个专业。书法类包括:书法学专业。造型类包括: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实验艺术等8个专业。设计类包括: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普通类包括:建筑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等3个专业。第十条 在国家正式下达的的招生计划内,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具体专业方向和招生计划,以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艺术水平考试 第十二条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艺术水平考试(即专业校考), 也不限于艺术考生,在2018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理论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即专业校考),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是否要求统考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造型类和设计类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其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并合格,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即专业校考)。第十五条艺术水平考试科目:书法类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印稿设计三科;理论类考试科目为美术常识和鉴赏;造型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命题人物组合三科;设计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科。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第十六条 根据地缘结构和生源分布,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艺术水平考试考点,考生就近报考。第十七条 具备报名资格且考试时间不冲突,考生可兼报各类专业并分别参加各类别专业艺术水平考试。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第十九条 全国各考点试卷均集中在我校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将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评卷的质量。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四川美术学院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新生录取。第二十一条 2018年,四川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情况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中:1.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3.普通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艺术教育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4.录取具体专业方向,根据学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满,对于服从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复查和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考生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经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并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美术学院信息公开网、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理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805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包括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1.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4000元)。2.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包括:(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应缴学费的100%)和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4500元、2500元、1500元)。(2)励志奖学金(标准为1500元)。(3)单项奖学金:包括著作出版、论文发表、获得专利、作品参展(发表)与获奖、综合素质奖励、优秀毕业生(标准为100元至10万元)和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4)助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具体专业方向、学制、学费、招生计划等情况以及报名考试的相关具体要求,请以《四川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公告为准。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川美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四川美术学院学士学位。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公告2017-11-28
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我校理论类专业,即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与文化遗产)、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将纳入艺术提前批招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考试科目暂定为《美术常识和鉴赏》,考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为1月7日(重庆),1月28日(郑州和桂林),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生简章为准。2、我校书法专业的考试时间暂定为1月6日(全国考生),考试地点为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关注我校后续通知。3、报考我校理论类和书法专业的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按各省规定执行。4、重庆、四川考生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考生的考试时间暂定为1月13日、14日(重庆考生专场),1月20日、21日(四川考生专场),考试地点为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其他各省和各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以招生简章为准。5、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官方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6、有关招生事宜请以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11月24日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本专科招生信息2007-12-11
四川美术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六十多年办学历史。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能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美术、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一.专业报名、考试  我院2008年招生各专业均文理兼招,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  我院2008年招生分为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和高职专科四类报考: (一)造型类、设计类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选择考点面报和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方式: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只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两类,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  3.考试科目  造型类:色彩、素描、构图基础  设计类:色彩、素描、设计基础  4.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经与各省级招办及考点联系后安排如下:考 点 名 称报名时间造型类考试时间设计类考试时间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1月27-28日1月30日1月31日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1月27-28日1月30日1月31日云南艺术学院(昆明麻园9号)1月27-28日1月30日1月31日河南郑州铁路第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1月27-28日1月30日1月31日广西南宁第五中学(南宁市华强路95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山西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甘肃兰州铁路第三中学(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江苏南京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河西两里半)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辽宁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浙江杭州师范大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宣城路16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2月17-18日2月20日2月21日山东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潍坊市东风东街189号)2月18-19日2月20日2月21日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2月22-23日2月25日2月26日重庆考点(四川美院黄桷坪校区)其他省考生2月27-28日3月1日3月2日四川省考生专场3月12-13日3月15日3月16日重庆市美术联考1月3-4日重庆市美术联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考试时间:1月6日  5.填写志愿  凡达到我院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院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时间:5月10日——5月31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二)理论类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远程互联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理论类专业。  2.网报时间:3月10日——3月30日,网报地址:http://zs.scfai-hx.com。  3.报名费及资格审查费:180元。  注:考生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上本人名字后寄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专业和网报编号,我院收到汇款和网报材料后,报名方有效。 (三)高职专科专业报考要求:  我院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国内部分省市招生,考生可在所在省级招办查询有无我院招生计划。报考我院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后即可填报志愿。 二.其他  《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本专科招生简章》将于12月中旬开始发售,考生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购买,也可在报名时在考点购买,简章每份5元(含邮资)。   简章邮购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53  根据广大考生要求,我院招生委员会组织编印了最新的《四川美术学院名师点评历届优秀试卷》画册,包括素描、色彩、速写、设计基础、构图基础优秀试卷和名师点评、评分标准等内容,考生如需要可直接邮购,每套125元(含邮资)。  画册邮购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图书部 邮政编码:400053  咨询电话:02386181038 传真:02368516046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 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拟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专业考试类别招生范围专业名称专 业 方 向层次学制(年)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所在院系理论类全国美术学050406美术史论本科4408050美术学系艺术策划与管理本科480广告学050303广告学本科4308050设计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050407设计策划与管理本科440造型类全国美术学050406美术教育(非师范)本科43613800美术教育系雕 塑050405雕塑艺术本科54015000雕塑系景观雕塑本科520绘 画050404中国画本科49013800中国画系油 画本科412015000油画系版 画本科46013800版画系版画与印刷设计本科430水彩画本科43613800美术教育系综合艺术本科436动 画050418影视动画艺术本科46015000影视动画学院互动媒体设计本科43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504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430广播电视编导050420广播电视编导本科430摄 影050416图片摄影本科43013800影视摄影本科430设计类全国艺术设计050408视觉传达设计本科43613800美术教育系室内外空间拓展设计本科436装潢艺术设计本科46015000设计艺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本科49013800服装艺术设计本科490装饰艺术设计本科490数码媒体艺术设计本科460工业设计080303工业设计本科490建筑学080701建筑设计本科53013800建筑艺术系景观建筑本科430重庆艺术设计050408装潢艺术设计应用本科47015000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室内设计43513800高职专科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专业统一考试重庆四川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670110家具设计高职专科23512000雕塑艺术设计670108雕塑艺术设计235影视多媒体技术670304影视多媒体设计235服装设计610204服装设计235室内设计技术560104室内设计235电脑艺术设计670104电脑艺术设计235注:① 招生计划以重庆市下达的计划为准。 ② 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2009-12-30
四川美术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近七十年办学历史。学校遵循“贴近生活,服务人民;知能并重,奖掖新人;开放兼容,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以完备的、高层次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享誉国内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能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美术、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 二.专业报名、考试  我校2010年招生各专业均文理兼招,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  我校2010年招生分为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和高职专科四类报考,详细分类情况见招生计划表。  (一)造型类、设计类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选择考点面报和参加专业考试。  根据河北省、江苏省招办规定,河北省、江苏省考生只能在考生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两类,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  3.报名须交验以下报名材料  ①必须交验户口所在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  ②须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③必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发身份证的交验户口),并将复印件贴在《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背面。  ④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二张(需同一底片印出,兼报考生须交三张照片)。  ⑤报名费、专业考试费造型类、设计类各180元/人。  4.考试科目、时间  注:①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②专业考试所需要的画板(不小于四开纸)、颜料、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5.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考 点 名 称报名时间造型类考试时间设计类考试时间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市麻园9号)1月20-21日1月23日1月24日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河南郑州铁路第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甘肃兰州铁路第三中学(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浙江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江苏无锡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山西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2月1-2日2月4日2月5日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2月22-23日2月25日2月26日江西南昌实验中学(南昌市南京西路166号)2月22-23日2月25日2月26日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2月22-23日2月25日2月26日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河西两里半)2月22-23日2月25日2月26日广西南宁第五中学(南宁市华强路95号)2月22-23日2月25日2月26日重庆考点(四川美院黄桷坪校区)其他省考生3月4日3月6日3月7日四川省考生专场3月10-11日3月13日3月14日重庆市美术统考12月17-18日重庆市美术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考试时间:12月20日注:①考生报考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达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  6.填写志愿  ①考生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填写报考专业类别。  ②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志愿填报时间:5月10日——5月31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7.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院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院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根据试卷优劣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电子登分。  (二)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广 告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远程互联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理论类专业。  2.网报时间:3月1日——3月20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3.报名费及资格审查费:180元。  注:考生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上本人名字后寄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专业、姓名、网报编号,我校收到汇款和网报材料后,报名方有效。未完成网报和缴费程序的考生,我校不受理报名,考生责任自负。  (三)高职专科专业报考要求:  我校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重庆市和四川省招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后即可填报志愿。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2010年4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当地招办办理文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凭我校寄发的《准予参加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文化统一高考。  1.文考报名时间:全国高考统一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  2.文考报名地点: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招办。  3.文化考试科目:按各省规定的高考科目执行。四.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在单科外语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理论类专业: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高职专科专业: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综合分确定。五.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四川美术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六.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0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8505262 传真:(023)86181038  招生咨询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scfai.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scfai.edu.cn  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  重庆市大学城新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校区  邮政编码:401331  根据广大考生要求,我校招生委员会组织编印了最新的《四川美术学院名师点评历届优秀试卷》画册,包括素描、色彩、速写、设计基础、创作基础优秀试卷和名师点评等内容,考生如需要可直接邮购,全套五册共140元(含特快专递邮资,请邮购者一定要留下联系电话)。邮购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图书部,电话:(023)86181177,邮政编码:400053。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 四川美术学院2010年拟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专业考试类别招生范围专业名称专 业 方 向层次学制(年)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所在院系理论类全国美术学050406美术史论本科4308050美术学系艺术策划与管理本科430艺术设计学050407设计史论本科4308050设计艺术学院广告学050303广告学本科430造型类全国美术学050406美术教育(非师范)本科43013800美术教育系雕 塑050405雕塑艺术本科53615000雕塑系景观雕塑本科520绘 画050404中国画本科46013800中国画系油 画本科46015000油画系版 画本科43013800版画系版画与印刷设计本科460水彩画本科43013800美术教育系综合艺术本科460动 画050418影视动画艺术本科412015000影视动画学院互动媒体设计本科430动漫产品设计本科43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504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430广播电视编导050420广播电视编导本科430摄 影050416图片摄影本科43013800影视摄影本科430 设计类全国艺术设计050408装潢设计本科46015000设计艺术学院环境设计本科49013800服装设计本科460数码媒体设计本科460工艺设计本科490会展设计本科46013800商业美术系装饰设计本科430游戏设计本科430教育技术与媒体设计本科43013800美术教育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460室内外空间拓展设计本科430工业设计080303工业设计本科46013800设计艺术学院建筑学080701建筑设计本科52513800建筑艺术系景观建筑设计080708景观建筑设计本科425高职专科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专业统一考试重庆四川装潢艺术设计670106高职专科26012000应用美术学院室内设计技术560104260雕塑艺术设计670108230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670110230服装设计610204230注:①招生计划以重庆市下达的计划为准;②山东省理论类专业计划招生原则上不超过30名;③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④商业美术系、应用美术学院办学地点在黄桷坪校区。 报考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试卷画幅考试用具造型类色彩静物3小时8开水粉或水彩素描人物头像3小时4开铅笔或炭笔创作基础命题构图1小时8开铅笔、炭笔、钢笔设计类素描人物头像3小时4开铅笔或炭笔色彩静物2小时8开水粉或水彩设计基础命题装饰画2小时8开铅笔、炭笔、钢笔和直尺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在川招生简章2012-11-30
四川美术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学校遵循“贴近生活,服务人民;知能并重,奖掖新人;开放兼容,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以完备的、高层次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享誉国内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能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美术、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人才。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   (一)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专业考试类别专业名称专 业 方 向学制(年)全国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所在院系理论类美术学130401美术史论4308050美术学系艺术策划与管理430艺术与文化遗产430艺术设计学130501设计史论4308050设计艺术学院书法绘 画130402书法42513800中国画系造型类绘 画130402中国画450油 画47515000油画系版 画44013800版画系版画与印刷设计420综合艺术45013800美术教育系水彩画430新媒体艺术46013800新媒体艺术系雕 塑130403雕塑艺术53615000雕塑系景观雕塑518动 画130310影视动画艺术46015000影视动画学院互动媒体设计430动漫产品设计43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450广播电视编导130305广播电视编导430美术学130401美术教育(非师范)43013800美术教育系摄 影130404图片摄影43013800新媒体艺术系影视摄影430设计类建筑学建筑设计52513800建筑艺术系风景园林风景园林425视觉传达设计130502平面设计46013800美术教育系视觉传达设计42515000设计艺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130508数字媒体艺术45013800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45013800产品设计130504产品设计45013800工业设计425工艺美术490环境设计130503环境设计475室内外空间设计43013800美术教育系  (二)四川美术学院黄桷坪校区专业考试类别专业名称专 业 方 向学制(年)全国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所在院系理论类艺术设计学130501会展策划与管理4308050公共艺术学院造型类绘 画130402壁画艺术46013800综合绘画46013800设计类数字媒体艺术130508游戏设计43013800产品设计130504装饰艺术46013800环境设计130503景观艺术49013800艺术与科技130509T会展艺术与技术43013800城市照明设计460出版媒介与插画460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②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   三.专业报名、考试   (一)造型类、设计类、书法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选择考点面报和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方式: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   3.报名须交验以下报名材料   ①须现场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须交验户口所在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并将复印件贴在《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   ③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发身份证的交验户口)。   ④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二张(需同一底片印出,兼报考生须交三张照片)。   ⑤报名考试费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各200元/人。   4.考试科目、时间 报考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试卷画幅考试用具造型类色彩静物3小时8开水粉或水彩素描人物头像3小时8开铅笔或炭笔命题人物组合人物组合1小时8开铅笔、炭笔、钢笔设计类素描静物2.5小时8开铅笔或炭笔设计基础静物1.5小时8开铅笔、炭笔、马克笔、毛笔色彩静物2小时8开水粉或水彩书法书法临摹 1.5小时四尺对开笔、墨、砚、画毡等书法创作 1.5小时四尺对开笔、墨、砚、画毡等印稿设计 2小时A4铅笔、颜料、直尺等  注:①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②专业考试所需要的画板(不小于八开纸)、颜料、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③印稿设计科目考试内容将提供篆刻内容和基本篆法。   5.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6日。考试时间:造型类12月8日,设计类12月9日。   报名、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2)书法: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考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   报名、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市大学城)   注:①根据教育部规定,被认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②除报考书法专业外,考生另须参加四川省美术专业统考。   6.填写志愿   ①考生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填写报考专业类别。   ②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6月20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7.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根据试卷优劣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电子登分。   (二)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与文化遗产)、艺术设计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条件:艺术类考生   2.报名方式:远程互联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理论类专业。   3.网报时间:3月1日——3月20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4.报名费及资格审查费:100元。   注:考生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上本人名字后寄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专业、姓名、网报编号,我校收到汇款和网报材料后,报名方有效。未完成网报和缴费程序的考生,我校不受理报名,责任考生自负。   三.文化课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可在2013年4月中旬我校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报考理论类专业和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四.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书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欢迎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优先录取,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五.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四川美术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六.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   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scfai.edu.cn电子邮箱:zhaoban@scfai.edu.cn   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邮政编码:400053   重庆市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   四川美术学院邮政编码:401331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详情
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2012-11-30
一、造型类专业   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造型准确;   ②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③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   ④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⑤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   ②能较好的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   ③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划能力和表现能力;   ④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考试科目:命题人物组合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手法表现人物组合及场景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及场景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炭笔、黑色钢笔、毛笔(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切题,人物组合得当,人物造型生动,具有一定生活气息;   ②人物比例结构基本准确,绘画表现力强,具有一定的概况能力;   ③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二、设计类专业   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构图组织、体积结构、黑白灰层次及空间关系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体的画面组织能力;   ②形体比例、结构及透视准确;   ③黑白灰关系和体积表现明确,空间、层次分明;   ④画面完整丰富,体现一定的设计表现能力。   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控制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完整,布局合理;   ②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统一;   ③表现手法得当,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考试科目:设计基础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形象特征的归纳、概括、提炼和抽象表现的能力,处理黑与白、虚与实、图与底和装饰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素描纸;   ②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能抓住对象形式特征,抽象变形方面具有美感;   ②画面主题明确、装饰性强;   ③处理画面黑白关系有节奏感,能把握整体;   ④画面整洁,符合试题的画幅要求。   三、书法专业   考试科目:书法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   ①临摹   ②创作   3.工具材料:   ①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②四尺对开斗方宣纸两张(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布局完整,章法谐和,能较好的表现出书法的精神意趣;   ②结体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③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考试科目:印稿设计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篆刻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   ①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②默写经典作品印稿。   3.工具材料:   ①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②A4打印纸(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表现出较好的印面整体效果;   ②篆法准确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   ③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   ④印稿清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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