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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ChongQing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eicEngineering 简称:“渝水职院”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3735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市直属高职市级骨干高职
  •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 “高职专科”和“对口高职”类。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教育部门、建设部门联合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首批创新创业“双百”示范建设单位,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64年,200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迄今已有50余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重庆永川区,占地近936亩,设有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与电子信息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五系一部,招生专业42个,面向全国25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学院教职工526人,其中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0人。专任教师253人,教授、副教授教师111人;具有博士学位30名,硕士学位178人,双师素质教师155人。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7.19%、2016年97.65%、2017年98.16%。第九条 办学成果:★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重庆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十条 招生性质及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中职类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2018年42个专业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719名。其中:“高职专科” 1556名、“对口高职” 163名。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市教委最终核定计划为准。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第十四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第十五条 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7日9:00-4月8日18:00。考生凭2018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http://www.cqksy.cn(重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和《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第十六条 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本科批次设置30个志愿(含专本贯通项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第十七条 考试办法:(一)普高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文化素质测试语文150分2018年3月17日至18日(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数学(文/理)150分英语150分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150分(二)中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文化素质测试语文100分2018年3月17日上午(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综合理论200分2018年3月17日下午(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250分2018年3月24日至25日(详见准考证)考点院校(详见准考证)第十八条 免试条件:(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第六章 投档录取与录取查询第十九条 录取时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第二十条 投档录取(一)录取模式普高类及中职类的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第二步:阅档。学院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二)排序规则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三)征集志愿如学院还有未完成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按上述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志愿填报网站或参阅《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一档多投后按考生志愿撮合确定的结果为最终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考生可登录http://www.cqksy.cn(重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也可进入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七章 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二条 入学新生于2018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第二十三条 助学保障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生·学年。学院还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了特殊困难补助制度。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制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49850331。3.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一)专业咨询联系方式:水利类专业咨询:熊老师:023-49820237电气、机电、电子类专业咨询:徐老师:023-49841912建筑类专业咨询:黄老师:023-49852379市政类专业咨询:赵老师:023-49802232(二)监督申诉:监督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联 系 人:廖老师监督电话:023-49850331(三)招生服务:招生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电话:023-49810782、023-49838425(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cqsdzy.com/招生网址:http://ddzs.cqsdzy.com电子邮件:zhaojb49838425@126.com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政编码:462160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 详情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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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两类。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第七条 学校简介: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64年,200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迄今已有50余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学院位于重庆永川区,占地近936亩,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有水务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工程测量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47个专业,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学院教职工53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学位35名,双师素质教师155人。第八条 办学成果:★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全国水利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重庆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创业孵化基地★重庆市众创空间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九条 我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第十条 说明:(一)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院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院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核录取的学生,在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完成2年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专本贯通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序号专业名称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1电气自动化技术重庆文理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二)专业学制: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三)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专本贯通”本科阶段按本科院校收费标准执行)。第四章 考试与志愿填报第十一条 考试办法:考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第十二条 填报办法: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特别提醒:为提高被我院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院志愿填报在最前面。第十三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第十四条 录取时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一)录取程序: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二)录取原则:1.照顾原则:我院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院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院。3.排序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高职专科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艺术按专业成绩排序;对口高职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4.录取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5.退档原则:(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市教育考试院“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十六条 录取查询:考生于2019年4月中旬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院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sdzy.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第六章 入学及其他第十七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录取的学生完成经转段考核升入对口本科院校并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后,由对口本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3.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一)监督申诉:监督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联 系 人:廖老师监督电话:023-49850331(二)招生服务:招生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电话:023-49810782、023-49838425(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cqsdzy.com/招生网址:http://dept.cqsdzy.com电子邮件:zhaojb49838425@126.com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政编码:462160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详情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3-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 504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编:402160)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水利局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占地面积约935.6亩。新校区占地总面积741.14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建成校内外实习基地272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藏书近60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7亿元。学院现有教职工539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副教授、教授200余人、博士35人。有市级优秀教师1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4 名;水利部职教新星6人、职教名师2人,双师型教师155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47个高职教育专业,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8个专业大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900余人,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30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sdzy.com)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sdzy.co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应取得2020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经重庆市教委批准。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sdzy.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1.监督申诉:监督部门: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3-49850331 2.招生服务: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编: 402160 )招生部门: 招生就业处指导中心 招生电话: 023-49810782;49838425学校网址: http://www.cqsdzy.com 招生网址: http://dept.cqsdzy.com:1000/Student.html 电子邮件: zhaojb49838425@126.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详情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020-05-22
普通文理类学院专业名称收费标准(元/年)普通高职(1251名)文科理科艺术类54569610专本贯通电气自动化技术600090工业机器人技术725045水利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62503030水利水电工程技术62502525水利工程60002020水务管理60002525水利水电工程管理62502525水环境监测与治理60002020环境工程技术62502020电力工程学院电力技术大类(包含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水电站与电力网)6000-62508590电厂热能动力装置600015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70001515建设工程管理70001515工程测量技术62501515工程造价70003525建设工程监理62501515通路桥梁工程技术60001515市政工程技术60001720园林工程技术6000232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60002020环境艺术设计700010物业管理62501515智能制造学陕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60005机城制造与自动化60005电气自动化技术6000105工业机器人技术725055机电一体化技术625055新能源汽车技术62505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625055智能控制技术725055对口高职学院专业名称对口高职园林类机械加工电气汽车类计算机类电子技术土建类护理类对口艺术71404028025010070605水利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10水利工程10电力工程学院电力技术大类(包含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水电站与电力网)2030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10建设工程管理10工程测量技术10工程造价10市政工程技术3园林工程技术4环境艺术设计5智能制造学院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2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010电气自动化技术20工业机器人技术2040机电一体化技术2040新能源汽车技术8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80智能控制技术2040大数据学院计算机大类(包含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60应用电子技术30云计算技术与应用40软件技术40大数据技术与应用65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30物联网应用技术2040虚拟现实应用技术25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60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院校及专业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招生类别本科院校对接专业1电气自动化技术90理科重庆文理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工业机器人技术45理科重庆文理学院机器人工程详情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办主任请回答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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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1-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4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编:40216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面积约935.6亩。新校区占地总面积741.14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建成校内外实习基地272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藏书近60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7亿元。学院现有教职工612人,其中专任教师386人,副教授、教授200余人、博士35人。有市级优秀教师1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4 名;水利部职教新星6人、职教名师2人,双师型教师155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教育专业,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8个专业大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30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sdzy.com)或《2021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专本贯通专业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经转段考核合格对口升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产教融合项目,本科期间除规定的学费住宿费外,还收取企业培训费用2000元每生每学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qsdzy.co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1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电力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sdzy.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1年 5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建卡学生给予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50元/学期。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9850331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编:402160 )  招生部门: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电话: 023-49810782;49838425  学校网址: http://www.cqsdzy.com  招生网址:http://dept.cqsdzy.com:1000/Student.html  电子邮件: zhaojb49838425@126.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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