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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英文名:Chongqing College of Finance Economics 简称:“重财职院”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4128 类型:财经类/专科

高等职业
  •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普高类的高职专科招生和中职类的高职对口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八条学院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9万多平方米,资产总值5.7亿元,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85.92万元,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现有21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600余人,教职工372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7人,博士5人,硕士17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2人,硕士生导师1人。注册会计师3人。  第三章招生性质、待遇及对象  第九条招生性质及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招生对象  1.普高类: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  2.中职类: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对口类”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21个专业招收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新生184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或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官网,也可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上查询。  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表院系专业序号专业名称专业 计划文科理科高职 对口类中职报考类别工商管理系1工商企业管理80452510会计类2连锁经营管理50251510会计类3电子商务5025205电子商务类4工程造价607458土建类5市场营销100452530会计类金融系6证券与期货503020//7投资与理财60252510会计类8金融管理120555510会计类9互联网金融50202010会计类会计系10会计430160120150会计类11审计100453520会计类12财务管理100454015会计类商贸旅游系13物流管理100453520会计类14报关与国际货运50202010会计类15会展策划与管理60251025旅游类16旅游管理70251035旅游类17文秘5035105会计类应用设计系18服装设计与工艺8015560服装设计与工艺类19建筑设计50201812土建类20计算机应用技术80103040计算机类21移动应用开发5052025计算机类合计//1840727603510/  备注:  1.以上高职(专科)专业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cqcfe.com)查询。  2.学费标准为5000~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高职对口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五章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填报对象  普高类限高考报名普通类中报考了高职分类的考生填报;中职类限高考报名高职对口类考生填报。  第十三条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7日9:00-4月8日18:00。  考生凭2018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和《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第十四条志愿设置  普高类的高职专科批次和中职类的高职专科批次均设置50个志愿,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  第六章投档录取与录取查询  第十五条录取时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第十六条投档录取  (一)录取模式  普高类、中职类的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批次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学院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志愿排序规则  1.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2.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征集志愿  如学院还有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按上述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志愿填报网站或参阅《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四)免试录取办法  1.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2.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查询  一档多投后按考生志愿撮合确定的结果为最终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考生可登录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进入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入学  新生于2018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助学保障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生·学年。学院还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了特殊困难补助制度。  第二十条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49655436。  3.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电话:023-498347294965506249835901  学院网址:http://www.cqcfe.com  E-mail:cqcjzs@126.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邮编:402160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精神实施。详情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分专业录取分数线2020-02-21
专业文科理科高职对口类市划线最高分最低分市划线最高分最低分市划线最高分最低分工商企业管理120356233120390194191551499连锁经营管理344221306203191535456电子商务346292333251241521512工程造价378295309183193535420市场营销329230359196191593481证券与期货312155367296///投资与理财352172240181191518470金融管理366212356191191562507互联网金融337212318242191570470会计422284387190191608532审计395200346204191605521财务管理383221411247191597531物流管理340236367226191544491报关与国际货运359212378233191587453会展策划与管理287141267155281551486旅游管理346248377223281589528文秘329171357298191563503服装设计与工艺454262379343301750517建筑设计343250298196193480331计算机应用技术363296366207190645393移动应用开发300292317205190579352详情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普高类的专本贯通批招生、高职专科批招生、中职类的高职对口招生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04亩,资产总值7.3亿元,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实训室56间,完全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9500余人,教职工413人(其中教授19人,副高职称66人,博士5人,硕士194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20余人,重庆市级教学团队4个。 第三章 招生性质、待遇及对象 第九条 招生性质及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普高类: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 2.中职类: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2个专业(类)招收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新生1995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或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官网,也可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上查询。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填报对象 普高类限参加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填报;中职类限参加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的高职对口类考生填报。 第十三条 填报方式、时间及要求 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考生凭2019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登录 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 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 第十四条 志愿设置 1.普高类: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职类: (1)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升入对应普通高校,不设志愿。 第六章 投档录取与录取查询 第十五条 录取时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 第十六条 投档录取 (一)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2.中职类: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指定投档到对接高校,由高校审录。 (三)征集志愿 如学院还有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按上述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志愿填报网站或参阅《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四)照顾政策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重庆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执行。 (五)免试录取办法 1.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2.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 一档多投后按考生志愿撮合确定的结果为最终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考生可登录 http://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 http://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进入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助学保障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偿、缓”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入学时不用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入学后不用愁,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学院奖学金(500-2000)元/生·学年、特殊困难补助、路费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补助金等。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23-49655436。 3.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院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3-49834729 49655062 学院网址:http://www.cqcfe.com E-mail:cqcjzs@126.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邮编:402160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详情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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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分类考试分专业录取分数线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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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2020-02-11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详情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3-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46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10亩,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10500余人,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正高职称22人,副高职称6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23人;拥有重庆市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重庆市首批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重庆市级教学团队4个;拥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等20余人。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1.男女男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旅游管理、文秘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4.我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 (校企合作),上述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续参加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奖、助、贷、勤、补、免、偿、缓”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入学时不用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入学后不用愁,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生·学年、特殊困难补助、路费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补助金等。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1.监督申诉: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496554362.招生服务: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邮编:402160)招生部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招生电话:023-49834729 49655062招生网址: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电子邮件:cqcjzs@126.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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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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