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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英文名:Chongqing Institute of Fashion and Engineering 简称:“重庆服工职院”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4491 类型:综合类

市属普通专科高校
  •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28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3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二、学校概况: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高职专科院校,院校代码:14491。办学地址:学院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滨河路10号。三、报考条件: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4.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四、招生计划:学院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五、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六、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七、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八、学生资助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2%);(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九、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分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公布的招考信息。住宿费6人间学生公寓为1000元/年,4人间学生公寓为1200元/年。十、附则: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滨河路10号。邮政编码:404100招办电话: 023-85773770学院网址:http://www.cqfzgc.com电子邮件:215856187@qq.com详情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5-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491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第六条学院概况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建筑与机械工程行业、经济管理领域及服装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新型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占地164亩。坐落于长江之滨的千年古城、万川毕汇的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铁路、民航、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学院具备坚实的办学基础,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软、硬件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善。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服装设计师、建筑师、机械师和会计师50余名。学院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专业精湛、充满活力的“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了计算机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及会计电算化实训中心。教师队伍及条件充分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教学需要。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七条 2014年学院将面向重庆、四川等省市招生。学院现设4个系16个专业及方向:1、建筑工程系:①建筑工程技术②)建筑工程管理2、经济管理系:①会计电算化3、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③服装机械及其自动化;4、服装工程系:①服装设计与加工②服装设计③服装制版与工艺④服装营销与管理。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往届高中生、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招生专业、代码、计划人数、收费标准以各省市招办(考试院)信息公布为准。第三章录取第八条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录取规则:1、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4、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5、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重庆市因实施课改新高考方案,按照以上原则录取,同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6、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美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四章毕业证书第十条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学费、住宿费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建筑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经济管理系所有6800元/年/生、机械工程系所有8500元/年/生、服装工程系(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设计)9000元/年/生,(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7500元/年/生。住宿费:住宿(全空调式标准带阳台卫生间四人间)分二档次,最低800元/年/生。第六章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第十二条助学保障: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第十四条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23-85773770 85769888QQ: 343339692 215856187 2781353356学院网址:www.cqfzgc.com学院邮编:404001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详情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6-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491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第六条学院概况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Institute of Fashion and Engineering)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3】28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涵【2013】97号)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491)。学院占地面积164亩,校舍建筑面积5329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69人,其中专任教师115人,纸质图书17万册。学院以建筑、机械等工科类专业为支撑,以服装专业为特色,兼含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科研仪器设施设备总值805万元。目前已建起了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会计电算化实训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及计算机中心。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七条 2015年学院将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市招生。学院现设12个专业:1、建筑工程系:①建筑工程技术②建筑工程管理③市政工程技术2、经济管理系:①会计电算化②酒店管理3、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③服装机械及其自动化4、服装工程系:①服装设计与加工②服装设计③服装制版与工艺④服装营销与管理。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往届高中生、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招生专业、代码、计划人数、收费标准以各省市招办(考试院)信息公布为准。第三章录取第八条根据《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录取规则:1.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2.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4.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5.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6.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7.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第四章毕业证书第十条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五章学费、住宿费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建筑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经济管理系(会计电算化)6800元/年/生,(酒店管理)7500元/年/生、机械工程系所有8500元/年/生、服装工程系(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设计)9000元/年/生,(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7500元/年/生。住宿费:住宿(全空调式标准带阳台卫生间)分二档次,四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第六章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第十二条助学保障: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四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第十五条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十六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招生有关事项,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联系方式电话:023-85773770 85769888QQ: 445055355 2781353356 215856187学院网址:www.cqfzgc.com学院邮编:404001详情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2016招生章程2016-05-3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491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第六条学院概况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Institute of Fashion and Engineering)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3】28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涵【2013】97号)的一所培养建筑与机械工程行业、经济管理及服装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491)。学院坐落在长江之滨的千年古城、万川毕汇的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学校现占地约164.2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宜人,铁路、民航、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学院具备坚实的办学基础,各个专业人才培养的软、硬件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是莘莘学子修德强技、求知求学的胜佳之地。学院以建筑、机械等工科类专业为支撑,以服装专业为特色,兼含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及充满活力的“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其中含教授、副教授、建筑师、机械师、会计师、服装设计师等中高级人才50余名,投入上千万资金建起了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会计电算化实训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及计算机中心。教师队伍及办学条件充分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需要。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七条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定制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由学院督察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2016年学院将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等省市招生。学院现设16个专业:1、建筑工程系:①建设工程管理,②建筑工程技术,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④市政工程技术。2、经济管理系:①会计,②酒店管理,③物流管理,④旅游管理,⑤电子商务,⑥市场营销。3、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③机械设备制造技术。4、服装工程系:①服装设计与工艺,②服装与服饰设计③服装表演。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往届高中生、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招生专业、代码、计划人数、收费标准以各省市招办(考试院)信息公布为准。第四章录取第九条根据《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录取规则:1、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4、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5、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6、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美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章毕业证书?第十一条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六章学费、住宿费第十二条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建筑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经济管理系: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学费均为6800元/年/生,酒店管理7500元/年/生。机械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服装工程系所有专业9000元/年/生。住宿费:住宿(全空调式标准带阳台卫生间)分二档次,4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9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七章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第十三条助学保障: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23-85773770 85769888QQ: 445055355 2781353356 215856187学院网址:www.cqfzgc.com学院邮编:404001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5月16日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万州校区)/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路口(双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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