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岭小学于 1960 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54 军创办, 1964 年由部队移交给市中区人民政府,更名为红岭小学,占地 9673 平方米。 1995 年,遗爱祠小学和红岭小学合并,更名为鹅岭小学。 现有教学班级8个,28位教职员工,本科学历人,大专学历15人,其中高级教师17人。在发展中,学校始终遵循着 “ 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 这一办学宗旨,坚持“以人为本 、环境育人”的办学思想。 学校于 1994 年承担的重庆市教育科研重点项目“渝中区小学教育区域性整体改革实验”的子课题《突出少年军校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整改实验 ,构建出了“ 少年军校”特有的“军事课--早锻炼--集中训练”的校本课程结构;建立了 “ 少年军校”基地,加强了国防知识教育、军纪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被评为团中央先进少年军校。 为了建设适应学生发展的校园环境,学校于 2000 年 6 月在区里立项开始进行《加强环境育人功能研究》,其目的就是进一步从各个层面发掘环境的育人因素,探索如何利用环境育人和如何优化育人环境的新路子。该实验以系统论为指导,从横向上,主要研究校园内部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育人功能;从纵向上,主要研究学校环境、社区环境和家庭环境对育人的影响。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实行“三对口”条件。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注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即户籍分离)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与实际长期居住地不一致(即人户分离)的,或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不一致的,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
1.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一方的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2.适龄儿童、少年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直随父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父母一直无房产,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重庆鹅岭小学年级前五名可以缴纳7千元费用入读重庆29中。
鹅岭小学不错,这边学习的地方挨着公园,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好的学习地方,相对于其他小学没有这么嘈杂,教学水平也不错,老师挺好的。
军事、科技
1、长江一路25—完、单、双。2、鹅岭巷。3、鹅岭正街。4、国际村1-98单、双。5、上徐家坡。6、嘉陵新村191-完,单、双。7、王家坡。8、下徐家坡。10、两路口街道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