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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

英文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 简称:“西政”,“SWUPL”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52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政法类/考研院校

市部共建高校全国重点大学国防生
  •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3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652第七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总面积173279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分为渝北校区和沙坪坝校区。基本设施齐备,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56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余人,全部安排在渝北校区学习生活。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210.99万册。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第九条 学校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第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及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本科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17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00名(不含港澳台侨考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六条 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七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第十八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省执行一段线;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及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九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我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第二十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第二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一)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二)内蒙古自治区采用“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计专业级差。(三)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青海省,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青海省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青海省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第二十六条 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5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进行招生。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3个专业按新闻传播学类进行招生。被录取到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七条 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五个学院学习,适用学校同一培养方案。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订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第三十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7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2017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三十二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具体情况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四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本科招办电话:023—67258088,67258828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wupl.edu.cn本科招办邮箱:xzbkzb@swupl.edu.cn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879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6-04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652第七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总建筑面积731249.84平方米,分为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基本设施齐备,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56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660余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2.3万余人,全部安排在渝北校区学习生活。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210.99万册。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第九条 学校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第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及重庆市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本科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349名(不含港澳台侨考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3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六条 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不录取无志愿考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第十八条 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省执行一段线;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及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九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将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第二十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科目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第二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一)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二)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三)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青海省,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青海省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青海省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到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七条 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第三十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8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2018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第三十二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三十四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本科招办电话:023—67258088,67258829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wupl.edu.cn本科招办邮箱:xzbkzb@swupl.edu.cn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879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计划招生4500人 今年起面向重庆自主招生2012-05-17
  近日,西南政法大学公布了招生简章,201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00名(不含港澳台及华侨考生计划)。   开始招收港澳学生   经教育部批准,西南政法大学今年可招收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重庆市内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别考生。   目前,西南政法大学是我市地方高校中唯一一所获批自主招生的高校。今年首次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招生考试。西政招生办主任胡晓春介绍,录取生源为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2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因为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该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成绩为B以上,必测科目为4C1合格,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仅为1:1.05   在调档比例方面,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要低些。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可适当扩大比例。其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   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提前批的公安武警类专业   女生录取比例15%以内   根据招生简章,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国防生招生的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其中,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本科第二批次的法学专业(刑事执行方向)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   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新生奖学金最高3万   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律师方向)、法学专业(环境执法方向)和法学专业(刑事执行方向)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该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   此外,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   以下四类学生   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篮球项目);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相关新闻   后勤工程学院全国招生249人   重庆招生14人   近日,后勤工程学院公布了2012年招生计划表。今年该校将在全国招生249人,在渝招生14人。   招生专业主要有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等12个专业。计划招收学生全部为男性,理科。除国防建筑学专业外,其余专业学制皆为4年。   在渝招生中,除国防建筑学专业无在渝招生名额,军队指挥类专业、油料储运工程、管理工程三个专业都招收2人外,其余专业都招收1人。 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2017-03-20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7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一、组织机构(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序号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分流专业1法学 2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3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4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四、报名条件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参加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一)中学阶段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等作品者;(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三)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证明材料)。五、报名(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报考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中的1个进行报名。(三)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4月6日15:00关闭)。(四)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3所。(五)材料寄送: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6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六)报名考试费:对于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准予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其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可免收报名考试费。六、测试资格审核(一)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是加强审核证书、专利、论文等内容,在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倾向、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二)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swupl.edu.cn)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三)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须在5月31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参考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七、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参加测试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准考证。八、测试安排(一)测试科目1.笔试(1)法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书面表达能力,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2)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测试科目:数学——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数学综合运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2.面试:着重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个人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二)测试时间:2017年6月13日(三)测试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四)需携带的材料1.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五)测试成绩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我校对参加测试考生以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按专业或专业大类进行排名。九、录取办法(一)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测试综合评价成绩高低,提出自主招生建议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建议名单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确定自主招生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人数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4%以内。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提交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三)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具有自主招生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重庆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自主招生一志愿填报了我校的考生,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学校予以录取。(四)考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被录取到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五)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十、监督机制(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监督电话:023-67258879(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四)我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五)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六)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学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十一、咨询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0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018-03-27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8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一、组织机构(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序号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包含专业1法学 2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3 金融学 4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四、报名条件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参加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一)中学阶段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等作品者;(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三)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证明材料)。五、报名(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报考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中的1个进行报名。(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起至2018年4月6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8年4月6日15:00关闭)。(四)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五)材料寄送: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6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自动生成的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六)报名考试费:对于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准予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具体缴费方式将通过报名系统通知。六、测试资格审核(一)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是加强审核证书、专利、论文等内容,在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倾向、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二)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swupl.edu.cn)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三)准予参加我校测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须在5月31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参考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七、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参加测试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准考证。八、测试安排(一)测试科目1.笔试(1)法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书面表达能力,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2)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测试科目:数学——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数学综合运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2.面试:着重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个人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二)测试时间:2018年6月13日(三)测试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四)需携带的材料1.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五)测试成绩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我校对参加测试考生以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按专业或专业大类进行排名。九、录取办法(一)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测试综合评价成绩高低,提出自主招生建议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建议名单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确定自主招生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人数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4%以内。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提交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三)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具有自主招生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重庆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自主招生一志愿填报了我校的考生,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学校予以录取。文理录取比例以文理实际投档比例为准。(四)考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被录取到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五)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十、监督机制(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监督电话:023-67258879(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四)我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五)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六)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学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十一、咨询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0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2019-03-21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9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金融学、工商管理类、英语。序号 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  包含专业1法学2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3金融学4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5英语   三、招生计划:75名  四、报名条件  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参加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  (一)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全国联赛省级一等奖及全国决赛获奖者。  (二)在所报考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取得突出成绩且品学兼优、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详实证明材料)。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5个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中的1个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4月8日15:00关闭)。  (四)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  (五)材料寄送: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8日前(务必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自动生成的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社会公益活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3.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报名考试费:对于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准予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具体缴费方式将通过报名系统通知。  六、测试资格审核  (一)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倾向、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二)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swupl.edu.cn)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三)准予参加我校测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须在5月31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参考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在参加测试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准考证。  八、测试安排  (一)测试科目  1.体育测试  50米、立定跳远  体育测试合格(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相应60分要求:50米:男9.2秒、女10.4秒;立定跳远:男205厘米、女150厘米)后方可参加我校笔试、面试测试。  2.笔试  (1) 法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书面表达能力,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2) 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测试科目:数学——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数学综合运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3)英语专业测试科目:英语写作与翻译——重点考察考生英语书面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英语语言应用能力等方面。  2.面试:着重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个人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1)英语专业:英语口语面试。  (2)其他专业或大类:无领导小组面试。  (二)测试时间:  1.体育测试及资料原件审核  2019年6月11日  2.笔试、面试  2019年6月12日  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三)测试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四)需携带的材料  1.资料原件审核及体育测试  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2.笔试及面试  准考证、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五)测试成绩  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录取办法  (一)在体测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考生在专业或专业大类的面试组内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进行排名,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提出自主招生建议入选考生资格名单。  (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建议名单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确定自主招生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2倍,即150名。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提交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具有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自主招生一志愿填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重庆市相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予以录取。文理录取比例以文理实际投档比例为准。  (四)考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被录取到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五)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须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  (五)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  (六)加强信息公开,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详尽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学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 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8-03-26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英语。  三、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理想信念坚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五、报名  (一)时间:2018年3月20日起至4月5日止。  (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三)方式: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下述所有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规格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连续3年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3.户籍证明(以下三项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上传申请表时一并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均无效。   六、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且经所在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考生情况、培养潜质并兼顾各省份生源人数,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凡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区、市)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  (三)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合格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八、监督机制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九、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wupl.edu.cn  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30 (传真)   十、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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