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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

英文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 简称:“西政”,“SWUPL” 所在地:重庆 院校代码:10652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政法类/考研院校

市部共建高校全国重点大学国防生
  •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05-12-29
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队的试点学校之一。为提高我校体育运动水平,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学校体育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4]20 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 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教学厅 [2005]2 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 2006 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田径、男子排球   以上体育项目及名额,根据西南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的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和文化课成绩在全国各地考生中择优选定,从严考核,宁缺毋滥。   高水平运动员招收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 %以内。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者方可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   (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06 年 3 月 17 日 ,直接向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报名(双休日除外),考生也可直接来校索取或从网上下载招生简章和报名表。   (二)请考生将《报名表》、身份证、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竞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秩序册的复印件于 2006 年 3 月 17 日前 一并送交或寄至我校体育部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注明 " 体育特长生报名材料 " 字样。考生需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备用。   (三)考生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测试办法   (一)经专家组审核,通过者参加测试。测试时须展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 并提供复印件备存。   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同   学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测试合格。   测试时间: 2006 年 3 月 18-19 日   (四)报到时间: 2006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 : 00   (五)报到地点: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馆体育部办公室。   五、录取条件:   (一)考生须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认证(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省的考生除外),同时还须通过西南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认证。   (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达到校体育部制定的分项测试标准以上且符合当年招收项目需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0% 。   (三)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校考评委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核合格,并经学校文化考核后,凡认定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者,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   (四)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通过认证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各高水平运动队的需求与发展状况和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五) 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办法   (一)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办公室联系人:黎国庆 李庆   联系电话 ( 传真 ) : 023-65382418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叶亮   联系电话: 023-61885388 61885398   传 真: 023-61885266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办公室   邮编: 400031   (二)咨询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   咨询电话: 023-65382418 (校体育部) 023-61885388 61885398 (招生办)   学校网址: http://www.swupl.edu.cn   招办网址: http://zs.swupl.edu.cn   E-mail:tyb@swupl.edu.cn ( 校体育部 )   (点此下载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 2005年12月13日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0-01-11
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排球和篮球,招生人数45名。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上下载《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及以下相关材料:包括彩色免冠登记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送到招生办或者用邮政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招生办,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一)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合格名单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审核通过者将集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须出示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合格后统一参加测试,测试时身份证、运动员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  (二)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安排:   内容 日 期  时间 地点 备注   考生资格审查 2010年3月5日 9:00---18:00 渝北校区集美楼505 篮球、排球   14:00—18:00 渝北校区集美楼505 田径   体育专项测试 2010年3月6日 8:30—12:00 渝北校区体育场 田径   14:00—18:00 渝北校区体育馆 排球   2010年3月7日 8:30—12:00 渝北校区体育馆 篮球   文化课考试 2010年3月7日 14:00—18:00 渝北校区教学楼 语文、数学、英语   注:若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对测试时间进行调整,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条件   (一)通过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同时,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   (二)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的65%即可,其中男子排球自由人、二传手、攻手,男子篮球中锋、前锋、后卫,田径中长跑、跳高、跳远和投掷项目优先;   (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 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四)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1-12-19
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和排球,招生计划为我校2012年招生总计划的1%。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原则上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起至2012年2月13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14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14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   3.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   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二)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条件   (一)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二)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四)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2-12-05
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为田径和排球,招生计划为我校2013年招生总计划的1%。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程序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原则上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4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4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2.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  3.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  (三)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资格审核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  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2日、3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  (二)准考证领取事宜  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六、录取条件  (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  (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  七、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3-12-18
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项目为田径和排球,招生计划为我校2014年招生总计划的1%。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周岁者均可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三、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原则上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4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4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2.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3.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088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字样(三)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四、资格审核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五、选拔考试(一)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8日、9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二)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六、录取条件(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的65%即可;(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四) 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七、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八、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5-01-26
西南政法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项目为田径和排球,招生计划为我校2015年招生总计划的1%。各类运动项目之间的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需求而定。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周岁者均可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三、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原则上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2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注意报考项目与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一致。(二)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2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3月2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2.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3.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字样(三)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四、资格审核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学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选拔考试(一)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3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二)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备查。六、录取条件(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可;(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四)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五)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被录取考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对成绩下滑严重以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七、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监督电话: 023-67258493。八、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九、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6-02-19
西南政法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项目为田径和排球,招生计划为我校2016年招生总计划的1%。各类运动项目具体招生人数见下表。招生总计划招生计划安排 备注 45人 田径 1-29人 男子排球 1-8人室内排球1-6人沙滩排球1-2人 女子排球 1-8人室内排球1-6人沙滩排球1-2人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周岁者均可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三、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19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19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2.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我校测试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4.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字样。(三)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四、资格审核(一)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二)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三)考生须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或成绩。五、选拔考试(一)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3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二)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籍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备查。特别提醒: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时,全程不得穿着任何显示考生身份的服装。六、录取(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专项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武术武英级及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核合格后,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四)我校将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不同项目、各项目不同位置)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五)考生可选报我校 2016年招生的所有专业(提前批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六)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七)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被录取考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对成绩下滑严重以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七、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监督电话: 023-67258493。八、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九、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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